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8356-2026代替GB/T18356-2007
地理标志产品质量要求 茅台酒(贵州茅台酒)
Quality requirements for product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Moutai jiu(Kweichow Moutai jiu)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SAC
目次
前言引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产地范围5产地环境 6技术要求7试验方法8检验规则. 109标志、标签 1010包装、运输与储存 10附录A(规范性)地理标志产品贵州茅台酒产地范围 11附录B(规范性)贵州茅台酒生产工艺流程 12附录C(规范性)贵州茅台酒酿造生产作业时间模型 13附录D(资料性)贵州茅台酒风味轮廊相似度 14附录E(资料性)贵州茅台酒香气特征剖面示意图 15参考文献 16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规定了食品质量相关技术要求,食品安全相关要求见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食品安全标准等文件.
本文件代GB/T18356-2007《地理标志产品贵州茅台酒》,与GB/T18356-2007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文件的适用范围(见第1章,2007年版的第1章):更改了茅台酒(贵州茅台酒)、轮次、沙、典型体、勾兑、酒龄、陈年贵州茅台酒的定义(见3.1、删除了三高三长的术语和定义(见2007年版的4.6); 3.12、3.13、3.18 3.20 3.26 3.27 2007 年版的 4.1、4.5、4.44.8、4.74.2、4.3)3.11 3.14 3.15 3.16 3.17 3 19 3.21 3.22 3.23 3.24 3.25) ;更改了产地范围(见第4章,2007年版的第3章); 更改了产地环境(见第5章,2007年版的5.2);更改了原料要求、工艺要求(见6.1、6.2,2007年版的5.1、5.3):删除了38%vol贵州茅台酒与33%vol贵州茅台酒感官要求及理化指标要求(见6.3、6.4,见更改了感官要求(见6.3,2007年版的5.4): 2007年版的5.4和5.5);更改了理化指标(见6.4,2007年版的5.5);删除了卫生指标(见2007年版的5.6);更改了试验方法(见第7章,2007年版的第6章);更改了检验规则(见第8章,2007年版的第7章); 更改了标志、标签(见第9章,2007年版的第9章);更改了包装、运输及储存要求(见第10章,2007年版的第9章);删除了产品规格(见2007年版的第8章);更改了贵州茅台酒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图(见附录A,2007年版的附录A);一增加了贵州茅台酒酿造生产作业时间模型(见附录C). 增加了贵州茅台酒生产工艺流程(见附录B);
增加了工法、高温大曲、母曲、曲坯、曲草、曲仓、翻仓、窖泥、三合土、晾堂、酪、母糖、尾酒、打造、盘勾、基础酒、轮次酒、新酒、盘勾酒、勾兑酒的定义(见3.2、3.3、3.4、3.5、3.6、3.7、3.8、3.9、3.10、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知识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54)归口.
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莉、吴建霞、云振宇、涂华彬、杨帆、牟明月、雷良波、赵雅敏、刘冰、程艳波、万波、左思琦、张瑶、刘鹏、张威、卢建军、张丽、钟琳、张芮瑞、龙薇运.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1年首次发布为GB18356-2001,2007年第一次修订;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