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46956-2026
农业社会化服务第三方粮食烘干仓储 服务规范
Agricultural service-Specification for third-party grain drying andwarehousing service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化工作组(SAC/SWG23)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院、中粮贸易有限公司、中储粮成都储藏研究院有限公司、衢州市衢江区标准化与品牌研究院、云南省粮油科学研究院(云南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东新供销天润粮油集团有限公司.
王宇形、张志辉、康燕妮、杨瑾、陈锐浩.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马晓蕾、云振宇、李迅、胡良兵、周建民、王双林、徐昕、徐少文、刘付英、石刚、
农业社会化服务第三方粮食烘干仓储 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第三方粮食烘干与仓储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流程及要求、服务质量改进.本文件适用于第三方提供的粮食烘干与仓储服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8668粮油储藏粮食烘干安全操作规程GB/T29890粮油储藏技术规范LS/T1205粮食烘干机系统操作规程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基本要求
4.1基本条件
4.1.1具备独立法人资质和开展服务的能力.4.1.2建有与服务内容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固定服务场所,并远离污染源、危险源,服务场所包括烘干、仓储和物流周转场地等,宜具备检验检测场所.4.1.3具有健全的人员管理、作业管理、仓储管理、安全管理、应急管理、追溯管理等管理制度.4.1.4具备应对自然灾害或事故赔偿的赔付能力,宜通过自有资金、购买粮食保险等方式实现.
4.2设施设备
4.2.1提供粮食烘干服务的,应配备满足服务需求的计量设备、检测设备,以及粮食烘干机系统等成套4.2.2提供粮食仓储服务的,设施与设备应符合GB/T29890的要求和国家相关规定. 设备.
4.3人员
4.3.1应设有服务管理、烘干操作、粮食检验、仓库保管等工作岗位.4.3.2应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粮食烘干操作人员、粮食检验人员、粮食保管员等专业岗位人员,专
业岗位人员应掌握相关知识和岗位技能,上岗前应接受相关培训,有资质要求的应符合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