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辽宁省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关键岗位人员管理责任制度》的通知
各市住建局,沈阳市城乡建设局、沈抚示范区规划建设局:
为深入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加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提升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安全生产履职尽责能力,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了《辽宁省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关键岗位人员管理责任制度》,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完善责任体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理工程师等安全生产关键岗位人员(以下简称关键岗位人员)是生产安全管理的重要责任人,是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关键少数.关键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是导致安全隐患长期存在、事故易发多发的重要原因之一.按照住建部有关部署要求,省住建厅从人员资格、安全生产体系建立与运转、方案编制与审查、安全检查、安全教育、施工节点验收、设备材料验收、台账日志记录、应急处突、安措费管理等方面细化了关键岗位人员履职内容和工作要求,着力提升关键岗位人员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请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引导,推动关键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全覆盖,督促关键岗位人员知责明责、履职尽责.
二、强化协同联动,提升安全监管质效
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前要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实际到岗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如未按要求配备相关人员,应责令立刻整改,拒不整改的应立刻上报属地住建部门.关键岗留存文字或影像资料.各地要严格关键岗位人员和从业人员实名制到岗管理,细化关键岗位人员实名制管理工作机制,保证在建项目设备安装到位、人员考勤到位、数据监管到位,杜绝“不到岗、代打卡“等情况,防范施工现场管理风险.
三、突出科技助力,实现双向赋能
全省在建项目应全面执行《安全生产日志》制度,关键岗位人员要每日按要求做好记录归档,实现安全隐患有记录、安全生产管理动作可追溯,健全企业自检自控、单位互查互助、政府监督警示机制:切实提高关键岗位人员履职尽责意识,将安全生产标准动作转变为日常管理习惯.各在建项目要通过辽宁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平台,完成《安全生产日志》线上填报,代替线下纸质记录(确需纸质记录的,可从平台下载打印),降低企业人员工作负担,推动安全生产管理数据整合,实现各责任主体、各单位、各层级可视化协同监管.
各地请及时报送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联系人及电话:陈祖正024-.(传真)
附件:辽宁省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关键岗位人员管理责任制度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5月8日
附件:
辽宁省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安全生产
关键岗位人员管理责任制度
为加强对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明确各单位主体责任,完善企业自检自控、单位互查互助、政府监督警示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提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房屋市政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关键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关键岗位人员(以下简称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承担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包括: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各单位的正式员工,与企业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任职.
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是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人员到岗技术落实情况、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等安全生产工作承担责任.
施工单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一线的安全生产管理,对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已制定的安全生产措施、规范现场施工人员安全生产行为、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检查安全生产设施及施工机械、管理生活区用火用电情况、排查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并跟管理处置承担相应责任.
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督检查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整体情况,包括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及其岗位职责,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及时调配监理人员,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签署开工令、停工令,检查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措施配备情况,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定期排查,针对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进整改情况,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监理单位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督检查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具体情况,包括参与编制监理规划,负责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审查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相关的报审文件,参与审查施工单位资质,检查并跟踪处置现场安全事故隐患,编写监理日志,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的调查和处理.
二、关键岗位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求
(一)项目经理
1.基本工作要求
岗履职,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1.2依据《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领导建立健全项自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配备专职质量、安全等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安全职责与权限,落实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定期对项目整体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运转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
1.3建立并落实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管理制度:明确隐患整改责任人,跟进推动重大生产安全隐患整改与动态清零.
1.4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负责组织制定质量安全技术措施,负责组织编制、论证和实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邀请专家进行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负责组织开展质量安全交底工作.
1.5组织对进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预拌混凝土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不得使用.组织对设计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进行取样检测,送检过程不得弄虚作假,不得纂改或伪造检测报告.
1.6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项目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每半年组织一次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检验和提升应急响应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评估实施过程,总结演练效果,发现应急处置问题,提出应急预案调整完善意见.
1.7负责安全生产措施费使用:确保足额用于安全防护和安全措施,不得挪用,禁止使用危及施工质量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
1.8每月初制定个人到岗履职计划,明确每日的工作安排和到岗时间,确保到岗履职时间不少于当月施工时间的80%,并录入实名制考勤系统,涉及危大工程施工、恶劣气候天气等重点时段均应在岗履职.若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提前至少3个工作日提交书面请假申请:详细说明请假事由、时间和委托代管人员信息,经企业上级批准后,方可请假并向委托代管人员进行全面的工作交接,包括项目的安全状况、当前的工作重点和待解决的问题等,并形成书面交接记录.
1.9负责项目现场实名制考勤管理工作:保证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信息实时性和准确性,并将施工现场人员相关信息及时上传至市级实名制监管平台,对上传信息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1.10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按规定报告质量安全事故,启动应急预案:协调
各方资源进行救援和处理,保护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积极参与事故调查,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和资料,配合调查人员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落实整改措施.
1.11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的其他事项.
2.日常工作要求
2.1每周至少组织并参与一次现场安全管理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安全设施的设置、人员的操作规范、安全制度的执行、机械设备安全生产条件及维保情况等,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隐患.
2.2定期组织召开项目安全生产例会,分析研判场内安全生产风险;强调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与管控措施,明确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和整改要求,部署下一阶段计划开展的高风险作业与安全管理工作,检查和总结各岗位人员当周安全生产履职情况.
2.3定期组织并展安全教育培训,明确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对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生产管控要点交底:保证场内从业人员安全教育质量.
2.4组织审核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未经安全教育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
2.5组织学习《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并对照标准定期组织开展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动火动焊、特种作业、有限空间等重点部位,建立董大事故隐患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按要求部署停工立刻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实行闭环管理,整改完成合格后方可复工.组织项目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和技术保障,切实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2.6检查危大工程施工方案的执行情况,组织建立危大工程生产安全隐患清单,跟进隐患整改,并定期上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参与危大工程的关键节点验收,对验收结果负责,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要求.
2.7组织起重机械、模板支架等使用前验收,未经验收不得使用,针对起重机械组织日常检查,确保保护装置运转正常.
2.8组织做好隐蔽工程验收,参加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分部工程的验收,参加单位工程和工程工验收,签署相关验收文件真实有效.
2.9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技术措施的评估与更新:确保其有效性和针对性,涵盖施工现场的各个环节和危险作业区域.组织参与安全教育培训,明确安全教育培训目的,落实好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岗前和每日安全教育要求,审核场内人员持证上岗和安全教育记录情况.
2.10各分包单位项目经理应参照上述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工作要求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基本工作要求
1.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考试并取得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同时在多个项目担任安全员,不得在同一项目担任多个岗位.
1.2负责参与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定期对项目整体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运转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告项目经理.参与制定安全教育培训方案、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方案:根据开展情况提出专业性建议,定期更新完善.
1.3监督安全生产措施费用的合理使用,确保安全生产措施投入到位.
名制考勤情况进行检查,如存在缺岗或未按要求履职尽责的情况,及时通报责任单位、敦促整改.参与分包单位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检查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开展质量,有效提高分包单位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应定期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审查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确保其符合要求.每半年组织的突发事件应急演练中,通知各分包单位做好准备工作,明确应急演练目标,演练中做好分包单位之间的协作沟通,演练后将发现问题责任单位并提出应急预案修改建议.
1.5突发事件发生后,协助项目经理进行事故教援和处理,保护现场并配合调查人员进行事故调查,提供相关证据和信息.
1.6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的其他事项.
2.日常工作要求
2.1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巡查,制止违章作业行为,指导班组按照规范和交底要求进行施工,发现隐患立刻组织整改并跟进整改情况,对于情节严重或拒不整改的,应要求班组停工并报告项目经理,复工前重新组织安全教育.
2.2每天对施工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措施的设置和可靠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各类安全设施配备齐全、稳定可靠,确保施工一线的安全生产条件.
2.3每天检查建筑施工的各类生产器械,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应立即叫停使用,并落实责任人敦促整改,同时应与机械设备租赁单位及时沟通,按时、按要求做好施工升降机、建筑起重机械维修、保养工作.
2.4作业人员生活区设置在场内的,应定期开展生活区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应包括:建筑结构安全检查,电气线路、用电设备检查,消防安全隐患检查等.
2.6每日对新进场的安全防护用具、各类防护设施、消防器材、防水防毒作业材料,及当日完工的各类脚手架、临时用电、机械设备等搭设安装情况进行安全验收,并填写验收记录表确认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