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9103-2013代GB/T91031988
工业硬脂酸
Industrialstearic acid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修改了产品的分类,硬脂酸由原来的200型、400型、800型修改为1840型、1850型、1865型和橡塑级四种类型(见第3章,1988年版第2章):修改了皂化值、酸值、碘值、凝固点、水分、色泽技术指标(见4.2.1988年版3.2);一增加了十八烷酸含量指标(见4.2); 取消了无机酸指标(1988年版3.2);修改了检验规则(见第6章,1988年版第5章);修改了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见第7章,1988年版第6章).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表面活性剂和洗涤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72)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日用化学工业研究院、博兴华润油脂化学有限公司、邹平福海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表面活性剂和洗涤剂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柳建学、李晓辉、叶建泉、徐文凯、毛锦生、童年、齐玉焕、程宁.
GB/T .
工业硬脂酸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硬脂酸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由动植物油脂经水解后加工精制而得到的工业硬脂酸(主要成分为十八烷酸和十六烷酸).工业硬脂酸广泛应用于橡胶、塑料、纺织印染、日用化工和精密铸造等行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9104-2008工业硬脂酸试验方法
3产品分类
工业硬脂酸按产品中十八烷酸的含量分为:1840型、1850型、1865型及橡塑级.
4要求
4.1外观
产品根据成型方式可呈块状、片状、粉状或粒状.
4.2理化指标
工业硬脂酸的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工业硬脂酸的理化指标
项目 1840 型 1850型 指标 1865 型等品 合格品 等品 合格品 等品 合格品 橡塑级C含量/% 38~42 35~45 48~55 46~58 62~68 60~70皂化值(以KOH计)/(mg/g) 206~212 203~215 206 ~211 203~212 202~210 200~210 190~225酸值(以 KOH 计)/(mg/g) 205~211 202~214 205~210 202~211 201~209 200~209 190~224碘值(以 I; 计)/(g/100 g) 1 0 2.0 1.0 2 0 1 0 2 0 8.0色泽/Hazen 100 400 100 400 100 400 400
表1(续)
指标项目 1840 型 1850型 1865 型 橡塑级一等品合格品 一等品合格品 一等品合格品凝固点/C 53 0~57 0 54 0~58 0 57 0~62 0 >52.0 0.2水分/% C含量是指十八烷酸的含量. 0 1样品配制成15%的无水乙醇溶液.
5试验方法
除非另有说明,在分析中仅使用确认为分析纯的试剂和蒸馏水或去离子水或纯度相当的水.
5.1C含量按GB/T9104-2008中第12章规定进行.
5.2皂化值按GB/T9104-2008中第5章规定进行.
5.3酸值按 GB/T9104-2008中第6章规定进行.
5.4值按GB/T9104-2008中第4章规定进行.
5.5色泽按GB/T9104-2008中第7章规定进行.
5.6凝固点按GB/T9104-2008中第8章规定进行
5.7水分按GB/T9104-2008中第9章规定进行.
6检验规则
6.1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为第4章中规定的外观、C含量、皂化值、酸值、碘值、色泽、凝固点、水分.
6.2产品组批与抽样规则
6.2.1组批
产品按批交付及抽样验收,一次交付的同一规格、同一批号的产品为一交付批.
验合格证书方可出厂,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应包括:生产者名称、产品名称、商标、采用标准编号、类 生产单位交付的产品应先经生产单位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的规定检验合格并签发产品质量检型、级别、批号、批量、质量指标、生产日期等.
收货方凭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验收,必要时可按6.2.2规定在一个月内抽样验收或仲裁.
6.2.2抽样
根据批量大小,按表2确定样本大小,从批中随机抽取单位样本.
表2产品批量和样本大小
单位为件
批量 ≤30 31~50 51~100 >100样本大小 3 5 6 7
从每个单位样本的任意部位等量采取300g~750g,使总量约2kg.充分混匀,分装于3个洁净干燥的密闭容器中,贴上标签,注明产品名称、类型、级别、批号、生产单位、取样日期、取样人,交收双方各持一份进行检验,第三份由交货方保管,备仲裁检验用保管期为一个月.
6.3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按GB/T8170修约值比较法判定合格与否.如理化指标有一项不合格,可重新取两倍样本,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6.4仲裁
交收双方因检验结果不同,如不能协商一致时,可商请仲裁检验,以仲裁结果为最终依据.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7.1标志
产品包装印刷的标志(图案及文字)应清晰、不脱色,并标明:
a)产品名称、商标、类型、级别、采用标准编号:b)生产日期或产品批号:c)毛重和净含量;d)防水防潮等文字或标识; e)可燃标志;f)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等.
7.2包装
装,包装方式应扎牢紧固,包装口处紧密缝合. 产品可使用聚丙烯编制袋(内衬塑料袋)或纸箱(内衬一层洁净的牛皮纸)或根据客户要求进行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