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涉及EHS 条款内容摘录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以下摘录了法典中与EHS相关的条款供大家学习:
与环境相关:
第九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第二百九十四条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王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
第三百四十六条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不得损害已经设立的用益物权.
第六百一十九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且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包装方式.
第一千二百三十条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第一千二百三十四条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生态环境能够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权人在期限内未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 求人在合理期限内承担修复责任.侵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进行修复,所需费用由人负担.
新编纂的民法典草案共7编
与职业健康安全相关:
第七百三十一条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方承担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
与安全相关:
第一千二百三十九条占有或者使用易燃、易爆、剧毒、高放射性、强腐蚀性、高致病性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占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承担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承担责任.被人对损害的发生有 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占有人或者使用人的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三条未经许可进入高度危险活动区域或者高度危险物存放区域受到损害,管理人能够证明已经采取足够安全措施并尽到充分警示义务的,可以减轻或者不承担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人依法承担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人追偿.
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责任.
以下内容作为参考
环境(Environment)
第一编总则
第一章基本规定
第九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第六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权
第二百八十六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第七章相邻关系
第二百九十四条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
第十章一般规定
第三百二十六条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应当遵守法律有关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规定.权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
环境(Environment)
第十二章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三百四十六条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不得损害已经设立的用益物权.
第三编合同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
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白已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九章买卖合同
第六百一十九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且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包装方式.
第九百三十七条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