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行业标准
MT/T 154.6-2025代替MT/T154.6-2006
The model designation of electromechanical product for coal mine-Part 6:The method designation of cap lamp
国家能源局 发布 出版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MT/T154《煤矿机电产品型号编制方法》的第6部分.MT/T154已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导则:第2部分:电器产品型号编制方法:第3部分:创煤机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第4部分:煤矿用带式输送机型号编制方法:第5部分:液压支架产品型号编制和管理办法:第6部分:矿灯型号编制方法:第7部分:煤用分选设备型号编制方法;第8部分:煤矿辅助运输设备型号编制方法: 第9部分:煤用筛分设备型号编制方法;
本文件代答MT/T154.6-2006《矿灯型号编制方法》.与MT/T154.6-2006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更改了矿灯型号中的“第二特征代号“(见表2.2006年版的表2);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提出.
本文件由煤炭行业煤矿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煤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中煤科工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有限公司、济宁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山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顾苑婷、盛敏敏、顾展、吴钰晶、闵建中、王涛、景杰、王坤.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95年首次发布.2006年第一次修订: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煤矿机电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第6部分:矿灯型号编制方法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煤矿用矿灯型号的编制要求、型号组成和排列方式,编制方法和型号编制示例.本文件适用于煤矿用矿灯产品(以下简称“矿灯”).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5663.11-2008煤矿科技术语第11部分:煤矿电气
3术语和定义
GB/T15663.11一2008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编制要求
4.1矿灯的型号命名应力求简明.4.2矿灯型号应由大写汉语拼音字母及阿拉伯数字组成,一般采用产品名称中每个词组的有代表意义的一个汉字的汉语拼音第一个字母.4.3同类型不同产品.不应出现相同的产品型号.
5型号组成和排列方式
5.1型号组成
矿灯型号主要由“产品类型代号”第一特征代号”主参数”和“第一补充特征代号“组成.如果以上表示还不能突出产品的有关特征或性能时,允许增加“第二特征代号“和“设计修改序号”.
5.2排列方式
矿灯型号的编制方法应符合MT/T154.1的规定,其组成和排列方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