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及其安全防护 (一)
一、危险化学品的概念及分类
1.危险化学品的概念
凡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保管和使用等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毁损、污染环境的化学品,均属于危险化学品.
2.危险化学品的分类
“紫皮书”:《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lobally Harmonized System ofClassification and Lablling of Chemicals》), 简称GHS
、“橙皮书”:《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TheUNRemendationsontheTransport of Dangerous Goods ModelRegulations》),简称TDG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13690-2009)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2005)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2005)
第一类、爆炸品
第二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第三类、易燃液体第四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第五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第六类、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第七类、放射性物品第八类、腐蚀品第九类、杂类
二、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
1.爆炸品
爆炸品是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压、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剧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包括整体爆炸物,或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的物品.
按组分分为:爆炸化合物、爆炸混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