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实物资源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物资源管理,深化现代智慧供应链应用,实现实物资源的科学调配和高效利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物资管理通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物资源是指存放在公司各级物资库、专业仓和项目现场的储备定额物资、项目暂存物资、零星物资及办公用品、供应商寄存物资、工程结余物资、退役资产、报废物资等,以及供应商库存信息.
第三条本办法包括物资库入库出库管理、专业仓入仓出仓管理、库仓物资管理及利用、项目现场实物管理、供应商库存信息管理、实物资源信息管理等内容.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分)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的物资管理工作.公司各直属、控股、参股单位参照执行.
第四条本办法涉及的术语定义:
(一)实物资源“一本账”:通过信息化手段,规范物资库库存、专业仓实物管理,准确反映在库、在仓实物资源信息,实现线上、线下信息一致性.
(二)专业仓:由公司各级生产、营销、调控等专业具
体管理,用于存放已领用出库的零星生产运维、备品备件、项目暂存物资、工器具等物资的场所.
(三)工程结余物资:因工程项目规划调整、取消、暂停、设计变更、需求计划预测偏差等原因引起的结余物资.
(四)退役资产:因使用年限、设备性能、技术经济性等原因,退出运行或使用并在库、在仓保管的物资.
(五项目暂存物资:由于现场不具备收货或安装条件,临时在库、在仓暂存保管,最终用于工程项目的物资.
(六)供应商寄存物资:依据采购合同约定,物资由供应商提前存放在物资库中,待需求确定、领用出库后再办理结算的物资.
(七)供应商库存实物:存放在供应商仓库,试验合格的产成品和关键组部件,应急情况下可调配使用的实物.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国网物资部是公司实物资源资源归口管理部门,开展物资库及库存管理,指导专业仓建设及运营业务,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制订公司实物资源管理的规章制度、办法.
(二)负责制订实物资源"一本账"管理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实物资源管理信息化应用,建立实物资源信息池.
(三)负责依托总部供应链运营中心(ESC),组织开展跨省物资调配工作.
(四)协助专业部门制定物资库、专业仓物资储备定额,组织开展物资库仓储、配送管理等工作.
(五)负责对专业仓建设运营开展业务指导,会同专业部门制定专业仓建设标准、运营规范.
(六)负责公司系统实物资源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六条国网物资公司在国网物资部的业务管理下,承担公司实物资源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托总部供应链运营中心(ESC),负责公司实物资源信息统计分析,定期开展数据一致性核查及治理.
(二)负责公司应急物资需求、跨省物资调配申请的收集、整理、汇总,形成跨省实物资源调配计划;应急状态组织协调确认供应商库存调配、生产计划,审核后组织实施.
(三)协助国网物资部及专业部门制订、优化公司物资库、专业仓物资储备定额,负责组织国网应急储备库所属单位落实总部应急物资储备定额,负责指导督促供应商接入库存资源信息并定期更新,开展业务指导.
(四)协助国网物资部对专业仓建设运营开展业务指导,配合专业管理部门督促落实专业仓建设标准、运营规范.
(五)协助国网物资部对实物资源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司(以下称省公司)物资部是本单位实物资源资源归口管理部门,开展物资库及库存管理,指导本单位专业仓建设及运营业务,其主要职责
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公司实物资源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负责本单位实物资源"一本账"管理,组织开展信息化应用.
(三)负责依托省级供应链运营中心(ESC),建设本单位实物资源信息池,与总部供应链运营中心(ESC)贯通数据.
(四)负责审核跨省物资调配申请,审批跨地市物资调配需求,组织开展跨区域物资调配工作.
(五)负责配合专业部门制定和优化本单位库、仓物资储备定额,组织开展物资库的库存物资仓储、配送管理等工作.
(六)负责省公司直接管理物资库的库存物资管理,审核库存物资报废申请,组织开展省公司库存报废物资处置.
(七)负责会同专业部门开展专业仓建设运营业务指导,落实公司关于专业仓建设、运营的有关专业管理要求.
(八)负责省公司实物资源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八条省物资公司在省公司物资部业务管理下,承担本单位实物资源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依托省级供应链运营中心(ESC)统计分析各单位实物资源信息,定期开展数据一致性核查及治理.
(二)负责省公司应急物资需求、跨省、跨地市物资调配申请的收集、整理和汇总,形成跨省、跨地市实物资源调
配计划,报省公司物资部审核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省公司直接管理物资库的日常运维管理,实施物资交接、出入库、保管、退库、调配、盘点等仓储业务,以及退役资产在库保管.
(四)负责提出省公司直接管理物资库的库存物资报废申请和报废物资处置计划,组织办理报废手续,经审核后实施.
(五)负责定期将可利库实物资源信息推送至需求单位(部门),在提报需求计划环节组织有关单位利仓利库.
(六)负责审核省公司直接管理物资库退库物资申请,办理退库手续,核查及保管退库物资相关技术资料.
(七)协助省公司物资部及有关专业管理部门,对专业仓建设运营工作开展业务指导,落实专业仓建设运营工作要求.
(八)协助省公司物资部对实物资源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九条地市(区、州)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地市公司”)物资部(物资供应中心)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地市公司实物资源“一本账"管理,组织开展信息化应用.
(二)负责依托省级供应链运营中心(ESC)统计分析本地区实物资源信息,定期开展数据一致性核查及治理.
(三)负责提出跨地市物资调配申请,审批跨区县物资调配计划及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