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配电室管理制度二、配电室交接班制度.五、配电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七、安全用具管理制度 九、配电室巡回检查制度十二、配电室运行日志管理制度. .9十三、配电室教育培训制度.. 10十四、配电室培训考核制度 十五、物品定置管理制度. 12十六、配电室安全生产责任制 .13 14十七、配电室安全操作规程.. 15十八、配电室应急预案 15
一、配电室管理制度
1、供电运作和维修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配电室的值班人员必须熟悉电气设备情况和有关安全措施、操作程序与规章制度.2、配送电建立24小时运行值班制度,对高压配电装置进行巡查做好每日巡视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部门领导.3、配电设备由专职人员管理和值班,配电设备的停送电由值班电工操作,非值班电工禁止操作,值班员必须做好值班记录,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4、供电线路严禁超载供电,配电房内禁止乱接线路.5、停电时,应提前向部门领导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实施,恢复送电时在确认供电线路正常,电气设备完好后方可送电.6、配电室内消防设施应确保完好,并有手持气体灭火器,注意防止小动物进入,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外来人员须经部门领导同意许可方可进入,并做好外来人员登记工作.7、加强日常维护、检修,保证配电室内照明、应急照明设施等设备完好.8、市电停电时,值班人员应及时采取补救紧急措施,同时与供电部门取得联系.9、运行过程中,分路开关跳闸,先查明原因,可试送一次,若不成功则不能再送应报告值班主管,排除故障后才能送电.10、系统和设备在运行或检修时,应做好相应安全技术措施.
11、保持配电室的清洁卫生和干燥.12、值班时间内严禁干私事,必须认真监视并注意设备有无异常响声和气味,一旦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查明原因,迅速排除并加以记载存档.13、值班人员须按照将系统和设备进行巡视检查,认真详细地填写运行记录,在书写运行记录时应做到字迹清楚.14、负责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二、配电室交接班制度
1、值班人员应按照现场交接班制度的规定进行交接.在未到交接班时间、未办完全部交接手续前,不得擅离职守.
2、在以下情况下,不得进行交接班:
(1)、当班期间发生配电线路或设备事故.(2)、交接时发生配电线路和或设备事故.(3)正进行配电线路或设备的处理.(4)、正在进行停送电操作.
5)、交接时发生影响设备安全运行的其它异常情况,需要原当班人员协助处理.
(6)、电气工作负责人命令暂停交接班.
3、交接班的内容
(1)系统运行方式.(2)、本配电室设备运行方式.(3)、设备异常情况.(4)、缺陷处理情况.(5)、事故处理情况.(6)、倒闸操作及未完
的操作指令.(7)、设备检修、试验情况.包括安全措施的布置、使用的接地线的编号及位置、工作票的使用情况;
4、交接时,要严肃认真,不得轻率.
5、交接内容要全面,不得遗漏.6、交接双方对现场设备状况进行检查,核对交接内容与现场实际是否相符.7、交接完毕后,双方值班负责人在运行记录薄上签字,并注明交接的确切时间.
8、交接完毕后,交班人员应尽卓离开值班现场.
三、配电室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1、配电室必须设专人值班或加锁,室口处必须悬挂“要害部位闲人免进”警示牌.室内必须在明显处悬挂高压危险警示牌2、室内要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物品和其他非场所用品.3、室内的消防器材及设施必须齐全、合格.不得任意挪用或丢失.4、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进入配电室必须持有要害证或由机电动力工区工作人员带领方可入内.5、应备有出入要害场所登记本,凡公司领导及有关业务人员或外来参观人员都应在登记本上认真.
四、配电室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变配电室设备由当班人员负责清洁保养一次,责任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