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Z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行业标准
MZ/T 241-2025
Guidelines for service information disclosure of senior care organiz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发布
目次
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总体原则, 4.1真实性4.2全面性.4.3规范性4.4易懂性.5服务信息公开的内容5.1服务机构基本信息, 5.2服务内容信息, 25.3服务管理信息:6服务信息公开的方式7服务信息公开的流程7.1服务信息评价7.2服务信息处理 7.3服务信息发布,8服务信息公开的评价与改进附录A(资料性) 养老机构服务项目参考范本附录B(资料性) 养老机构服务诚信承诺书参考范本附录C(资料性) 养老机构服务信息公开内容清单参考文献
前言
起草.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社会福利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15)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民政部社会福利中心、北京慧佳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北京民生智库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国投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尹静、任娜、曹苏娟、唐潇鹤、侯非、杜卉、何沛涵、唐艳红、王焱秀、秦毓梅、谭疆宜.
养老机构服务信息公开指南
1范围
程和评价与改进的建议. 本文件确立了养老机构服务信息公开的总体原则,提供了养老机构服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流
本文件适用于各类养老机构的服务信息公开.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面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文件.
GB/T34417服务信息公开规范 GB/T35796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GB/T37276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
3术语和定义
GB/T34417-2017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总体原则
4.1真实性
公开信息内容真实、可靠、可信,与客观实际情况相一致,无夸大、虚假的描述.
4.2全面性
完整全面地公开信息,包括风险警示等安全提醒,不避重就轻.
4.3规范性
公开信息的内容基于已有的客观数据、规范性文件或其他已被普遍接受的协议或惯例,公开信息的形式规范,条款清晰,不包含含糊不清、酶涩难懂或可能引起歧义的描述.规范使用图形符号和标志, 并保持其清晰完整.
4.4易懂性
使用简明易懂的语言,减少技术术语:在公开形式、编排格式、前后顺序等方面保持一致,便于识
别和理解.
5服务信息公开的内容
5.1服务机构基本信息
5.1.1法人登记信息:
a)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养老机构公开法人登记证书:b)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养老机构公开所属机构或连锁机构法人登记证书.
5.1.2备案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a)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等基本信息:
b)服务范围:c)服务场所权属类型:自有产权/租赁/其他:d)床位数量: e)服务设施面积:f)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5.1.3其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a)养老机构等级或星级评定结果:b)养老机构取得的《消防验收意见书》、备案凭证或审验证明等消防合格信息:c)提供餐饮服务的养老机构具备的食品经营许可证:d)独立设置或者内设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具备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备案证明: e)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明.
5.2服务内容信息
5.2.1老年人居室的房间类型和相应数量信息.5.2.2已使用床位数量信息.5.2.3根据GB/T35796、GB/T37276规定提供的服务项目信息,参见附录A. 5.2.4收费及缴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a)收费项目和内容:b)收费标准: c)缴费渠道:线上/线下:d)养老机构服务费用调整信息.
5.2.5从业人员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a)从业人员数量:b)餐饮人员健康合格证明:c)持有相应职业等级或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数量,包括养老护理员、医生、护士、社会工作者、 厨师及其他餐饮服务人员、消防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特种设备管理人员等,宜在公布栏公开养老护理员、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等人员的姓名、照片、职务、职称等.
5.2.6根据捐赠者意愿,公开相关捐赠信息,包括接收捐赠资金、物资的分配和使用情况等.
5.3服务管理信息
5.3.1养老机构组织架构信息. 5.3.2意见途径,包括但不限于:a)电话、联系地址、责任部门:b)邮箱: c)意见箱及开启时间.
5.3.4诚信信息,包括养老机构服务诚信承诺书等,参见附录B.
6服务信息公开的方式
6.1通过机构网站、机构、宣传片等方式进行线上公开.6.2通过印刷纸制品、电子屏、公开栏等方式进行线下公开.6.3在公开栏或机构网站公开时,宜在页面显著位置公开5.1、5.2、5.3给出的有关信息.
7服务信息公开的流程
7.1服务信息评价
养老机构宜在公开发布服务信息前做好信息的评价,包括但不限于:a)真实性、全面性、规范性和易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