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5868-2025
植物源食品中氟噻虫矾及其代谢物 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Determination of fluensulfone and metabolites residues in foods of plant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肥海关、梅里埃检测技术(宁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许文娟、王洪涛、唐静、丁葵英、马蕾、倪永付、赵晗、宫小明、刘文鹏、田国宁、韩芳、陈远波.
植物源食品中氟噻虫矾及其代谢物 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1范围
谱测定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洋葱、胡萝卜、姜、甜椒,土豆、菠菜、芥菜、豌豆、马铃薯干、西瓜、苹果、蘑菇、甜菜、巴旦木,大豆、小麦、绿茶、白胡椒和玉米油中氟噻虫矾及其代谢物3.4,4-三氟丁-3-烯-1-磺酸残留量的测定.其他植物源食品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T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方法提要
试样中残留的氟噻虫矾用乙晴提取,提取液经分散固相萃取净化,液相色谱-质谱/质谱仪检测,基质匹配外标法定量.
试样中残留的氟噻虫代谢物3.4.4-三氟丁-3-烯-1-磺酸用1%甲酸水或乙晴-1%甲酸水提取,微孔滤膜过滤,液相色诺-质谱/质谱仅检测,基质匹配外标法定量.
5试剂和材料
除另有规定外,试剂均为分析纯,水为符合GB/T6682中规定的一级水.
5.1试剂
5.1.1乙晴(CHCN):色谱纯.5.1.2甲酸(CHO):色谱纯.5.1.3氯化钠(NaC1). 5.1.4无水硫酸镁(MgSO):用前在650℃灼烧4h,贮于干燥器中备用.5.1.50.1%甲酸水:移取1.0mL甲酸,用水稀释井定容至1000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