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5883-2025
出口食品中氟吡菌胺和苯哌沙米残留量 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Determination of fluopicolide and fenpicoxamid residues in food for exportLC-MS/MSMethod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起草单位:武汉海关技术中心、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集美大学.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提出并归口.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赵晓亚、王金花、郑茜玥、杨青、万莹、王惠、王晗、尚吟竹、陈全胜、王鹏.
出口食品中氟吡菌胺和苯哌沙米残留量 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1范围
本文件描述了水果,蔬菜、粮谷、畜禽肉及内脏、牛奶、鲜蛋中氟吡菌胺及其代谢物、苯眼沙米残留量的液相色谱-质谱/质谱的测定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水果,蔬菜、粮谷,畜禽肉及内脏、牛奶、鲜蛋中氟毗菌胺及其代谢物、苯哌沙米残留量的定量测定与确证,其他食品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T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方法提要
试样经乙晴提取,分散固相萃取净化,液相色谐-质诺/质谱仪测定,基质匹配外标法定量.
5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水为GB/T6682规定的一级水.
5.1甲醇(CH OH CAS号:67-56-1):色谱纯.5.2乙晴(CHCN CAS号:75-05-8):色谱纯.5.3氯化钠(NaC1 CAS号:7647-14-5).5.51%甲酸乙晴溶液(v/v):准确量取10mL甲酸于1000mL容量瓶中.用乙精定容至刻度. 5.40.1%甲酸溶液(v/v):准确量取1.0mL甲酸于1000mL容量瓶中.用水定容至刻度.5.6标准物质:氟哦菌胺(Fluopicolide,分子式CHClFNO CAS号:239110-15-7),纯度≥99%或具有有证标准物质证书的标准物质;2.6-二氯苯甲酰胺(2.6-Dichlorobenzamide.分子式CH;C1NO,CASCH_NOCAS号:517875-34-2),纯度≥97%或具有有证标准物质证书的标准物质. 号:2008-58-4).纯度≥99%或具有有证标准物质证书的标准物质;苯赚沙米(Fenpicoxamid.分子式5.7标准储备液:称取适量标准物质(精确至0.00001g),用乙溶解配制成质量浓度为500mg/1.标准储备液,于一18℃以下避光保存,有效期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