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3366-2009代替GB/T133661992
工业仪表用绝137辐射源
Caesiam-137 gamma radiation source for industrial gauges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T13366-1992(工业仪表用绝137辐射源》.本标准与GB/T13366-199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一重新定义了产品代号的含意:
一取消了单层封装包壳的产品规格,对产品规格表进行了调整;
一取消了I、Ⅱ级品的分类:
增加了含源工作容器的规定.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和附录C均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核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13366-1992.
工业仪表用绝137辐射源
1范围
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检验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仪表用绝137y辐射源(以下简称绝137源)的产品代号、产品结构与规格、技术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物料的料位、密度、厚度测定的工业计量仪表用绝137y辐射源,也适用于测井、科研教学用绝137y辐射源.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面,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4075-2009密封放射源一般要求和分级(ISO2919:1999,MOD) GB 11806-2004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IAEA NO.TS-R-1.IDT)GB158491995密封放射源的泄漏检验方法(eqvISO9978:1992)GBZ125-2002含密封源仪表的卫生防护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安全使用期限safetyworkinglife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不发生泄漏的最短使用时间.
3. 2
绝137放射性物质的载体.
4产品代号
产品代号规定为CSG-×××.
示例:CSG102表示该源为链137源,源包壳为1型,对应表A.1,活度代号为02,对应表B.1为0.74GBq.
5产品结构和规格
5.1产品结构
5.1.1铠137源由源芯和源包壳两部分组成.
GB/T 13366-2009
5.1.2源包壳至少采用两层包壳.5.1.3常见绝137源结构示意图参见附录A
常用铂137源规格参见附录B除用户有特殊规格要求,艳137源参照附录B表B.1规定的规格制作.
6技术要求
6.2绝137原材料
铠137原料中铠137的核纯大于99%
6.3源包壳
6.4安全性能
根据137源的应用领域,137源产品的安全性能检验等级不低于GB4075-2009的相关要求.
产品的放射性泄漏量与表面污染水平应符合GB4075-2009的要求.
6.6话度镜137y辐射源活度的实际值与名义活度的偏差不大于士10%.
6.7安全使用期
工业仪表用绝137Y辐射源的安全使用期限不超过10年.
7检验方法
按GB4075-2009表3中的方法检验.
7.3外径尺寸检验
为合格. 将放射源放人一个内径比源的名义外径大0.2mm、长度至少是放射源直径三倍的长管,顺利通过
7.4安全性能分级检验
按GB4075-2009第7章的方法检验.
7.5泄漏与表面放射性污染检验
产品的放射性泄漏与表面污染水平检验按GB15849一1995中规定的方法检验.
7.6活度测量
绝137源的活度测量可用活度计直接测量.也可用其他Y射线探测仪进行间接测量,待测艳137源与标准源的活度在同一量级.
8检验规则
8.1型式检验
6.1~6.6为型式检验项目,每种类型的绝137在投产前都要进行型式检验,确定其最大活度装2
载量时的安全等级,取得特殊形式证明.该检验每五年重检一次,在下列情形下,也应进行型式检验:
一产品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时;停产一年以上,再一次投产时.
8.2出厂检验
6.3、6.5、6.6为出厂检验项目,产品应全检.
9标识、检验证书和使用说明书
9.1标识
镜137源产品的外包壳上面应有明确标识,标识为阴刻,标识内容尽可能涵盖以下方面内容:
生产商代码;源生产序列号;源代号;"放射性”字样.
9.2检验证书
的内容至少包括(但不限于):
a)放射源名称; b)放射源国家编码:c)放射源代号和生产序列号:d)生产厂商名称;)密封方法; e)包壳材料和包壳层数:g)源芯材料;h)源芯尺寸和外形尺寸;i)名义活度;j)安全性能等级.表面污染和泄漏检验方法及其结果,
9.3使用说明书
放射源在出厂时应提供使用说明书,使用说明书至少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放射源名称;b)主要技术参数; c)容器名称及编号:d)容器表面辐射剂量;e)安全注意事项;f)安全使用条件;g)涉源事故应急处理办法.
10包装、运输和贮存
10.1包装
10.1.1运输容器和包装应符合GB11806-2004"放射性物质运输规定”的要求. 10.1.2工作容器除符合GB11806-2004的相关规定外,还要符合GBZ125-2002的相关要求.10.1.3每个铠137源产品发货时要附带以下文件:a)检验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