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3382-2008代替 GB/T 13382-1992
食用大豆粕
Edible soybean meal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与GB/T13383-199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本标准代替GB/T13382-1992(食用大豆柏)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取消了产品分类;增加了判定规则: 修改了检验方法:增加了标签标识:一取消了对高变性大豆柏水分指标的地域性区分.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国家粮食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粮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国家粮食储备局西安油脂科学研究设计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孟橘、倪芳妍.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GB/T 13382-1992.
食用大豆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用大豆柏的相关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识以及包装、储存和运输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工业用商品大豆柏.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面,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352大豆GB/T5009.117食用豆柏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5511谷物和豆类氮含量测定和粗蛋白质含量计算凯氏法 GB/T5492粮油检验粮食、油料的色泽、气味、口味鉴定GB/T5515粮油检验粮食中粗纤维素含量测定介质过滤法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9824油料饼柏中总灰分的测定GB/T10358油料饼柏水分及挥发物含量的测定 GB/T9825油料饼柏盐酸不溶性灰分测定GB/T10359油料饼柏含油量的测定第1部分:正已烷(或石油醚)提取法GB/T10360油料饼柏扦样GB14932.1食用大豆柏卫生标准GB/T17109粮食销售包装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食用大豆铂edible soybean meal
大豆经浸出法(预榨浸出或直接浸出)去除油脂后制得,适合食品加工用的富含蛋白质的物质.
3. 2杂质impurity大豆铂以外的物质及无使用价值的大豆.
含砂量grit percentage食用大豆柏样品中细砂占样品的质量分数.
4要求
4.1原料要求
4.1.1应符合GB1352的要求.
GB/T 13382-2008
4.1.2不得含有范麻籽、野百合籽等有害杂草种籽.4.1.3不得有烟熏、腐败、霉变等不良气味.4.1.4不得有加工时无法除去的低劣物质.
4.2质量要求
食用大豆柏质量要求见表1.
表1食用大豆粕质量要求
项 目 一级 二级形状 松敏的片状、粉状或颗粒状色泽 具有大豆箱固有的色泽气球 具有大豆柏固有的气味,无霉味 46 0粗纤维素(干基>/% 5.0 ≤7 0租脂肪(干基)/% <2.0灰分(干基)/% ≤6.5含砂量/% ≤0.5注:食用大豆柏用于加工组织蛋白时,含砂量应小于等于0.10%. 4.3真实性要求 不得掺人任何非大豆柏物质. 4.4卫生要求 按GB14932.1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执行. 5检验方法 5.1抽样:按GB/T10360执行.5.2色泽、气味、口味检验:按GB/T5492执行.5.3 水分检验:按GB/T10358执行.5.4 粗蛋白质检验:按GB/T5511执行5.5粗脂肪检验:按GB/T10359执行. 5.6 粗纤维素检验:按GB/T5515执行.5.7灰分检验:按GB/T9824执行.5.8 含砂量检验:按GB/T9825执行.5.10杂质检验:按附录A执行. 5.9 卫生指标检验:按GB/T5009.117执行.5.11掺杂物检验:掺有1.0%以上淀粉的样品,按附录B执行. 6检验规则 6.1检验批 同一批原料,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 按本标准4.2、4.3的规定对每批产品检验.检验合格,方可出厂.2 6.3型式检验 6.3.1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投产时: b)常年连续生产的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c)当原料、设备、工艺有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d)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出时. 6.3.2型式检验按第4章规定的全部项目检验. 6.4判定规则 6.4.1食用大豆柏的粗蛋白质和粗纤维素为定等指标,其中一项不符合等级指标要求时,应判定为下一等.6.4.2全部质量指标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定该产品合格.6.4.3检验结果不符合表1要求时,可在原批次产品中双倍抽样复检一次,判定以复检结果为准,若仍6.4.4产品未标注等级时,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有指标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不合格产品不能供人食用. 7标签标识 7.1需符合GB7718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 7.2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和要求的产品,允许标注的名称为"食用大豆柏”.7.3应注明产品原料的生产国名.7.4以转基因大豆为原料生产的产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标识, 8包装、储存和运输 8.1包装:包装容器应符合GB/T17109的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8.2储存:应储存于阴凉、干燥及避光处.不应与有害、有毒物品一同存放.8.3运输:运输中应注意安全,防止日晒、雨淋、渗漏、污染和标签脱落.散装运输要用专车,保持车辆清洁、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