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4188-2025代替GB/T14188-2008
气相防锈包装材料选用通则
General rules for selection and using of packaging materials withvolatile corrosioninhibitor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141882008(气相防锈包装材料选用通则》,与GB/T14188-2008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更改了主要类型(见第4章,2008年版的第3章);一删除了选择依据(见2008年版的4.1);增加了一般要求(见5.1); 一删除了材料质量(见2008年版的4.2);更改了使用限制(见5.2~5.5,2008年版的4.4);更改了储存和环境条件(见6.1,2008年版的4.3);增加了制品要求(见6.2):增加了包装环境要求(见6.3); 增加了使用前的检查要求(见6.5.1、6.5.2):增加了使用时间的要求(见6.5.3);更改了使用过程中防止污染的要求(见6.5.4,2008年版的5.2);更改了对制品与气相防锈包装材料之间其他材料的要求(见6.5.7.2008年版的5.3.3); 更改了制品缓冲保护的要求(见6.5.10,2008年版的5.3.8):更改了制品内腔防锈的使用要求(见6.5.11.2008年版的5.3.9);一更改了对干燥剂的使用要求(见6.5.12 2008年版的5.3.11):一更改了去除气相防锈包装的要求(见6.5.14、6.5.15,2008年版的5.3.12);更改了附录B包装试验体、试验件内容(见B.2、B.3,2008年版的B.2、B.3); 一更改了附录B试验过程(见B.5,2008年版的B.5):一更改了附录B试验结果评定(见B.6,2008年版的B.6).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包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9)提出并归口.
份有限公司、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限公司、维希艾环保新材料(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起草单位:沈阳防锈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宝金金属防护技术有限公司、宝山钢铁股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唐艳秋、姜锐、马耿魏、包宁、徐欣轶、许卓、王宁威、韦志航.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96年首次发布为GB/T14188-1996.2008年第一次修订;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气相防锈包装材料选用通则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气相防锈包装材料的选择要求和使用要求.
选用. 本文件适用于金属材料及其制品(以下简称制品)进行气相防锈包装时,对气相防锈包装材料的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1372防锈术语
GB/T30435电热干燥箱及电热鼓风干燥箱
3术语和定义
GB/T11372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主要类型
气相防锈包装材料一般分为纸类、膜类、剂类、液类、缓冲类和其他.剂类包括粉末和颗粒,液类包括水溶液、油溶液和其他溶液.主要类型为气相防锈纸、气相防锈塑料薄膜和气相防锈剂.常用气相防 锈包装材料种类、组成、特点和主要用途参见附录A.
5选择要求
5.1一般要求
5.1.1精密零部件、贵重制品等对于防锈包装质量要求高的情况宜选择物理强度高、防锈性能优的材 料或材料组合.5.1.2仅一种气相防锈包装材料不能满足防锈包装要求时可采用两种或以上材料同时使用,但应确认这些材料之间的适应性,试验方法按附录B.5.1.3除非另有说明或验证数据,气相防锈包装材料不应用于保护光学装置和高爆炸性物质以及与其5.1.4对涂有防腐剂或润滑剂的精密活动部件,气相防锈包装材料如影响其性能则不应使用. 相连的发射器上.5.1.5气相防锈包装材料不应用于食品包装.
5.2包装要求和特点
5.2.1除防锈功能外,应根据包装方式要求选择兼具其他功能的材料,具体建议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