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4435.3-93
卫星广播业务和地面业务间的频率共用 11.7~12.2GHz和12.5~12.75GHz 卫星广播业务(电视)和地面广播业务 (电视)及地面无线电中继系统间的 频率共用
Frequency sharingbetween thebroadcasting-satelliteservices and terrestrialservicesFrequency sharingbetween the broadcasting-satellitebroadcasting services(television)and terrestrialradio-relay services(television)in one side and terrestrialsystems in other side in frequeney bands11.7~12.2GHzand12.5~12.75GHz
国家技术监督局 发布
(京)新登字02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星广播业务和地面业务间的频率共用 国家标准11.7~12.2 GHz和12.5~12.75 GHz卫星广播业务(电视)和地面广播业务(电视)及地面无线电中继系统间的GB/T 14435.3-93 频率共用出版发行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 的政编码:100045 电话:、63787447书号:155066 • 1-10490:(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卫星广播业务和地面业务间的频率共用 11.7~12.2GHz和12.5~12.75GHz卫星 广播业务(电视)和地面广播业务(电视) 及地面无线电中继系统间的频率共用
GB/T 14435.3-93
Frequency sharing between the broadcasting-satelliteFrequency sharing between the brondcasting-satellite services and terrestrial servicesservices (television) in one side and terrestrial broadcastingservices (television) and terrestrial radio-relaysystems in other side in frequency bands11. 7~12.2 GHz and 12.5~12.75 GHz
1主题内客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卫星广播业务(电视)和地面广播业务(电视)及地面无线电中继系统间的频率共用的条件和方法.
12.2GHz额段中的频率共用.在12.5~12.75GHz频段中则参照使用. 本标准适用于卫星广插业务(电视)和地面广插业务(电视)及地面无线电中继系统间在11.7~
212GHz频段一般技术要求
2.1世界电信联盟(ITU)的有关规定见附录A(参考件).
2.2能量扩散
在卫星广插中,在无视频信息或视频信息以某种方式重复时,功率会集中成尖峰能量形式.对一些地面业务,有时要考虑受全部干扰功率的影响,有时要考虑受功率频谱密度的影响,从而应考虑用能量分散把卫星广播发射功率处理成不同带宽值时的功率.
能量扩散信号造成的峰峰频偏和4kHz带宽的功率通量密度的相对减小量如表1.
表1
扩敬条件(峰-峰频偏) 能量分散(相对kHx带宽的功率通量密度减小量),dB(自然扩散) 600kH 101 MHz 22 252 MHx 274 MH 30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3-06-09批准
对11.7~12.2GHz卫星广播业务能量扩散频偏规定为600kHz蜂-峰顿偏值-这时每4kHz带宽内的功率通量谱密度比整个带宽时低22dB.
2.3对模拟的额分多用-调频(FDM-FM)电话地面系统,评估干扰电平时考虑为4kHz带宽.
2.4卫星广插业务采用國极化,地面业务采用线性极化.可以得到3dB的极化鉴别.
3卫星广播业务对地面业务的干扰
3.1卫星广插业务对地面广播业务的干扰
有关卫星广插业务对地面广插业务的干扰情况如图1所示.决定顿本共用的两个基本要素:卫星天线的角鉴别(为偏轴角的函数)和地面台接收天线的角鉴别(为到达角9的函数).
图1卫星广插发射机对地面广播接收机的干扰示意图-卫是天线的偏轴角B-波束中心9到达角:R-地面电自接收机
12GHz频段,地面各系统及卫星广播系统个体接收可容许的干扰功率通量密度见表2.
表2
到达角为0时的最大可 天线偏输角紫别地面系统 时间百分数 容许功率通量密度,in(W/m)祝距内调顿无线电中继线路(传 128/4 kHz 35-23le输电话) 99.9 《在任何到达角度)视距内调频无线电中继线路(传 666 125/5 MHx 10 5 25lg(q/1输电视节目)视距内调幅多信道系统(传输电 视节目) 6°66 134/5 MHe 10. 5 25lg(g/p.}地画调幅电视系统 99 -130/s MHz 9-20g(p/)地面调频电视系统 99 130/27 MHz s20g(p/g.)卫星广播系统(个体接收) 99 ~131/27 MHz 对0.707g<p1-26g 为(92(lg(p/))对 1.26g<≤9.95p为-(8. 5251g(g/g.) 例1 设图1中波束中心对着北纬40的某点,波束宽度为2.由于卫星天线角鉴别,在该点的经度上形成的功率通量密度如图2中的实线所示,图中虚线表示一个传输电视节目的中继系统(表2中第2行),由于到达角9的角鉴别而形成的可以容许的干扰功率通量密度.凡虚线高于实线部分,地面广播接收机在 任一方位,额率共用都是可行的.凡实线高于虚线的地方,只有当地面中继天线的指向,从地球静止轨道位置移动一个适当量后,频率共用才是可行的.图3是以等电平线形式绘制的同一例子,无阴影部分额率共用是可行的,并无任何限制.阴影部分,只有在对地面中继天线的指向加以限制后,顾率共用才是可行的. 上述例子是对单一卫星天线波束宽度.对于任意的波束宽度,下面以地面广播系统为例子作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