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4546-2008代替GB/T 145461993
核电厂直流电力系统设计 推荐实施方法
Remended practice for the design of DC auxiliary power systemfor nuclear power stations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1范围.. 前言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总则4.1运行描述 4.2 蓄电池组数4.3 充电装置及其配电屏的套数4. 4 直流系统电压和蓄电池的容量4.6质量鉴定 4.5 实体布置5蓄电池5.1总则5.2蓄电池工作周期和容量的确定5.3安装设计6蓄电池充电装置 5.4维护、试验以及更换6.1概述6.2额定容量的确定6.3安装设计 6.4输出特性7配电系统及其设备7.1保护装置的简述和额定参数7.2典型接线7.3 直流受电设备的额定电压 仪表、控制和报警7.5 特殊直流负载 107.6 蓄电池试验设施的设计 107.8实际的短路电流 7.7 母线间联络线 108备品备件 II 11附录A(资料性附录) 蓄电池充电装置额定值计算举例 12附录B(资料性附录) 运行的直流输助电源系统的接地效应 14附录C(资料性附录) 附录D(资料性附录)蓄电池充电器短路电流 蓄电池组的短路电流计算举例 1618
前言
考了IEEE946:2004(核电厂直流电力系统设计推荐实施方法)(英文版). 本标准代替GB/T14546-1993(核电厂安全级直流电力系统设计准则》.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参
本标准与GB/T14546-199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统的要求:-增加了第3章"术语和定义”; -在4.2"蓄电池组数”中增加了非1E级直流系统的要求:在4.5"实体布置”中增加了非1E级直流系统的要求:-增加了5.1"总则”;一在5.2中增加了蓄电池容量计算时应考虑的附加设计裕量:在5.3"安装设计”中增加了环境温度对蓄电池的影响的描述: 增加了6.3"安装设计”;一在6.4.1“输出纹波”中增加了充电器的滤波器对缓冲冲击电流的作用:-增加了6.4.3"并联充电装置的负载分配”;-增加了7.4.2"直流系统接地和接地监测”;在7.5.2"恒功率直流负载“中增加了逆变器负载的电流计算方法: 增加了7.4.3"直流母线低电压报警”;增加了7.5.4”电气噪声”;-在7.7“母线间联络线”中增加了非1E级母线间以及1E级母线间联络线的要求;-在7.8.3"电动机"中增加了对电动机短路电流值的估算;增加了附录C和附录D.本标准是对GB/T12788《核电厂安全级电力系统准则》的补充.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和附录D都是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冯玉萍.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45461993
一标准名称修订为(核电厂直流电力系统设计推荐实施方法》,增加了对核电厂非1E级直流系
核电厂直流电力系统设计 推荐实施方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核电厂直流电力系统设计的实施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铅酸蓄电池、静止式充电装置及直流配电设备的设计,包括设备的数量和类型的选择;设备额定值的确定;相互连接:仪表、控制和保护等的选择.
不适用于机车专用的启动型蓄电池系统. 本标准不适用于充电装置的交流电源和直流系统供电的负载(除非它们影响直流系统的设计),也
2规范性引用文件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面,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面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3797电气控制设备GB/T3859半导体变流器 GB/T12727核电厂安全系统电气设备质量鉴定GB/T12788核电厂安全级电力系统准则GB/T13286核电厂安全级电气设备和电路独立性准则EJ/T518核电厂安全级电动机控制中心质量鉴定EJ/T525.1核电厂用蓄电池第1部分:容量的确定 EJ/T525.2核电厂用蓄电池第2部分:安装设计和安装准则EJ/T525.4核电厂用蓄电池第4部分:维护、试验和更换方法EJ/T573核电厂安全级蓄电池质量鉴定EJ/T705核电厂安全级电缆及现场电缆连接的型式检验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
蓄电池容量batterycapacity
通过试验测量得到的已安装蓄电池的可用安时容量.这个测试通常是在均充后通过性能或更改性能试验实施的.蓄电池的容量也许大于或小于额定容量,以给定放电时间的额定容量的百分数表示.对于铅酸蓄电池,这取决于很多物质的衰退:极板、与极板有接口连接的部分、焊接和铅氧化物的品状表面以及铅氧化物与电解液的接触面、电解液浓度、正负极间氢氧迁移阻力.由于影响蓄电池性能的因素 是变化的被测蓄电池在较长放电时间与较短放电时间的测试容量可能不同.
3. 2
蓄电池额定容量batteryratedcapacity
同,一般来讲,较长的放电持续时间能够充分利用蓄电池内的有效物质. 蓄电池在100%充电时的额定可用安时容量.额定安时容量可能由于不同的放电持续时间面不
注:制造厂的容量曲线举例见EJ/T525.1.
4总则
4.1运行描述
机、断路器、继电器、电磁阀和逆变装置等.直流电源可以为动力和控制两者设置一组共用的蓄电池,也 核电厂都要求直流系统向失去交流电源时应工作的直流用电设备供电这些设备如厂用电动可以分开设置二组蓄电池一一一组用于动力,另一组用于控制和仪表.作为专用设施,例如作为柴油机的启动电源,可另外设置专用的蓄电池组.
在正常运行时蓄电池组和充电装置一起接到直流配电母线上,作并联电源运行,向负载供电.充电装置除了对蓄电池充电外带正常的连续运行负载,充电器一般设有典型的限流回路用于过负载保护,当置免遭过负载的损坏,在下列事故时蓄电池应在设计时间内向需要直流电力的负载供电: 过负载时,输出电压随之下降,使超出充电装置额定容量的负载由蓄电池供电,因而保护了充电装
a)充电装置的交流电源故障时;
b)充电装置故障(或者充电装置退出运行)时.
4.2蓄电池组数
要一组单独的蓄电池,如果所需的最大直流负载超过了单个蓄电池的容量,则需考虑两组独立的系统. 每台机组至少应有一组蓄电池,如果一台机组的负载分为二个或更多独立的系统,则每个系统需如果合适的话,这两个系统之间应装设母联.
对于核电厂1E级系统,一台机组的每个专设安全设施的通道至少应有一组独立的蓄电池为它供电,以满足安全级余电力系统的独立性要求.在由直流供电的反应堆保护系统的设计中,为了提高运行的灵活性,其安全级蓄电池的组数应等于独立的余反应堆保护系统的通道个数.如某一机组设有4个反应堆保护系统通道,则应设有4组蓄电池,按5.2确定每组蓄电池容量的额定值.
4.3充电装置及其配电屏的套数
每一组蓄电池至少应设有一套充电装置和配电屏,为了提高运行的灵活性和电厂的可用性应考虑设置备用的充电装置(详见第7章).
4.4直流系统电压和蓄电池的容量
核电厂蓄电池组额定电压一般采用220V、110V、48V和24V.应根据用电设备类型、额定容量、价格、适用性和安装地点等确定具体选用的蓄电池组的合适的额定电压.电压可按下列要求确定:
a)泵电动机、大型阀门操作机构和大容量逆变装置等动力负载一般由220V蓄电池组供电;b)小容量的逆变器、直流电源、继电器逻辑回路和配电装置断路器的合闸和跌闸的控制电源一般采用110V蓄电池:c)如果动力负载和控制负载共用一组蓄电池,电压可以采用110V或220V;d)48V和24V蓄电池组一般用在专用仪表控制系统和通讯系统等.
电压运行范围见6.3.设备的运行电压超过限值,有可能会影响设备的寿命、运行的速度、有效的转距, 对于一组已设置的蓄电池,接人的设备决定了最高和最低电压的运行限值.各类设备和继电器的或装置的运行能力.在蓄电池系统的电压范围确定后,应确定蓄电池的数量和容量,以及运行方式等.参见EJ/T525
4.5实体布置
尽量紧凑布置,并且靠近电气设备负荷中心.如果交流电源系统分成两个或多个独立的通道,每个交流 为了减小电压降并且便于维修和试验工作,每个通道的设备(包括蓄电池、充电装置和主配电屏)应通道都有相应通道的独立的直流辅助电源,则每个直流辅助电源通道的设备和电缆都应与其他通道的设备和电缆相隔离,其隔离要求应和适用于交流系统的要求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