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6665-2025代替GB/T16665-2017
空气压缩机组及供气系统节能监测
Monitoring and testing for energy saving of air pressor unitand air distribution system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目次
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监测要求5监测方法6计算方法7节能监测评价 附录A(规范性) 空气压缩机组及供气系统节能监测报告参考文献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16665-2017《空气压缩机组及供气系统节能监测》,与GB/T16665-2017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更改了适用范围(见第1章,2017年版的第1章):b)增加并更改了部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2017年版的第3章):c)增加了压缩空气站和压缩空气干燥器的监测项目(见4.2.3);d)删除了压缩空气站压缩空气泄漏率的监测项目(见2017年版的4.2.1); e)增加了压缩空气站和压缩空气干燥器的节能监测试验方法(见5.2):f)增加了新建、改建站验收的监测方法(见5.2.6);g)增加并更改了测量仪表的要求(见5.4,2017年版的5.5);h)增加了使用非电力能源折算为电量的方法(见6.1.1):i)增加了有热回收利用的压缩空气站输功效率的计算方法(见6.1.4); j)增加了输出不同压缩空气品质的压缩空气站综合输功效率计算方法(见6.1.6);k)增加了冷冻式压缩空气干燥器比功率的计算方法(见6.3.2):1)更改了压缩空气站的节能监测评价指标(见7.1,2017年版的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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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合肥通用机电产品检测院有限公司、阿特拉斯科普柯(上海)贸易有限公司、复盛实业(上海)有限公司、浙江开山压缩机有限公司、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斯可络压缩机有限公司、上海优耐特斯压缩机有限公司、厦门东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合肥科迈捷智能传感技术有限公司、福建瑞勒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爱景节能科 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萨震压缩机(上海)有限公司、广东磨菇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中机国际工程设技(上海)有限公司、南京深度智控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博高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德曼压缩机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鲍洋洋、刘韧、李金荣、何明、孙晓明、王新勇、吴晶晶、徐宁、王泉超、高宝华、吕诏凌、韩文浩、林思桥、程红星、沈国辉、胡俊强、顾宇、洪权、巍松风、曾庆斌、李辉、梁建华、金国锋.
本文件于1996年首次发布,2017年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