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46667-2025
Guidelines for effectiveness evaluation of primary veterinary institutions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动物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1)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宁夏回族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云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陕西省动物卫生与屠宰管理站、黑龙江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路平、李佳瑞、郭建梅、罗锐、尹红斌、代德华、张永国、蔡丽娟.
基层兽医机构效能评估指南
1范围
本文件提供了基层兽医机构效能评估的原则、范围、指标、等级评定、程序和结果应用的指导.本文件适用于对基层兽医机构开展的效能评估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基层兽医机构primaryveterinary institution
县级政府所属的承担动物防疫工作的部门或单位.
3.2
兽医机构效能评估effeetiveness evaluationofveterinary institutions
评价机构按照相关评价标准,对一个地区兽医管理体制、兽医体系运行效能和质量水平的综合性评价.
4评估原则
4.1科学性
尊重基层兽医机构发展特点,科学、合理地组织实施评估,评估方法和指标体系的选择上宜力求科学合理,
4.2实效性
根据基层兽医机构管理需求和评估目的,设置评估内容,有针对性与评估指标体系进行比较,客观、准确、全面地反映基层兽医机构的状态与绩效,充分发挥评估导向作用.
4.3系统性
系,将基层兽医机构作为整体,对其进行系统性评估. 坚持评估的系统性观点和综合视角,准确把握基层兽医机构职能、资源、活动与影响的内在逻辑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