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5670.4-2017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方法 第4部分:急性经口毒性试验 概率单位法.pdf

体重,哺乳动物,性别,染毒,试验,推荐性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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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5670.4-2017部分代替GB/T15670-1995

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方法 第4部分:急性经口毒性试验 概率单位法

Toxicological test methods for pesticides registration-Part 4:Acute oral toxicity test-Miller and Taninter's method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GB/T15670《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方法》分为以下部分:

第1部分:总则:第2部分:急性经口毒性试验霍恩氏法:第3部分:急性经口毒性试验序贯法; 第4部分:急性经口毒性试验概率单位法:第5部分:急性经皮毒性试验;第6部分:急性吸人毒性试验:一第7部分:皮肤刺激性/腐蚀性试验;第8部分:急性眼刺激性/腐蚀性试验; 一第9部分:皮肤变态反应(致敏)试验;第10部分:短期重复经口染毒(28天)毒性试验;第11部分:短期重复经皮染毒(28天)毒性试验:第12部分:短期重复吸人染毒(28天)毒性试验;第13部分:亚慢性毒性试验; 第14部分:细菌回复突变试验;第15部分:体内哺乳动物骨简嗜多染红细胞微核试验;第16部分:体内哺乳动物骨简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第17部分:哺乳动物精原细胞/精母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 第18部分:啮齿类动物显性致死试验:第19部分:体外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第20部分:体外哺乳动物细胞基因突变试验:第21部分:体内哺乳动物肝细胞程序外DNA合成(UDS)试验:第22部分:体外哺乳动物细胞DNA报害与修复/程序外DNA合成试验: 第23部分:致畸试验;第24部分:两代繁殖毒性试验;-第25部分:急性迟发性神经毒性试验;第26部分:慢性毒性试验:第27部分:致癌试验; 第28部分:慢性毒性与致癌合并试验;第29部分:代谢和毒物动力学试验.本部分为GB/T15670的第4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部分代替GB/T15670-1995《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方法》. 本部分与GB/T15670-1995的急性经口毒性试验部分相比主要变化:修改和调整了总体结构和编排格式:增加了一些条款(见第1章、第2章、第3章、第5章、6.4、第8章);增加了附录A"反应率-概率单位表”和附录B"反应率0%及100%的概率单位的近似值”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并归口.

GB/T 15670.4-2017

本部分起草单位: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贺锡雯、张丽英、曲亮、陶传江.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 15670-1995

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方法 第4部分:急性经口毒性试验 概率单位法

1范围

GB/T15670的本部分规定了急性经口毒性试验概率单位法的基本原则、方法和要求.本部分适用于为农药登记而进行的急性经口毒性试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4925实验动物环境及设施

农药登记资料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07)第10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急性经口毒性acute oral toxicity

一次或在24h内多次经口给予实验动物受试物后,动物在短期内出现的健康损害效应.

所给受试物的量,以实验动物单位体重所接受受试物的质量表示(mg/kg体重).

半数致死剂量medianlethaldose

LD;

一次或在24h内多次给予实验动物受试物后,引起实验动物总体中半数死亡的毒物统计学剂量.以实验动物单位体重接受受试物的质量表示(mg/kg体重).

3.4

剂量-反应关系dose-response relationship

剂量与特定效应的发生率间的关系.

4试验目的

急性经口毒性试验是评估农药毒性的第一步,通过短时间经口染毒初步了解受试物的毒性特征和剂量-反应关系,为急性毒性分级、标签管理和其他毒理学试验剂量选择提供依据.

5试验概述

概率单位法(Miller and Taninter’smethod)亦称目测法或对数概率单位绘图法.以灌饲法经口给各试验组动物不同剂量的受试物.染毒剂量的选择可通过预试验确定.染毒后观察动物的毒性反应 和死亡情况,试验期间死亡动物要进行户检,试验结束时仍存活的动物应人道处死并进行大体解剖.

6试验方法

6.1受试物

基纤维素钠、明胶和淀粉可将受试物配制成混悬液或糊剂.除水以外的溶剂,用前应了解其毒理学特 受试物可配制成水溶液、油溶液或悬浮液,尽可能选用水或食用油(如玉米油)作溶剂,其他如羧甲性,必要时设立溶剂对照组.不同浓度受试物现用现配.一次染毒容量不超过1mL/100g体重,水溶液可达到2mL/100g体重.通过调整受试物溶液的浓度,使各剂量组经口染毒的容量一致.如果一次染毒容量太大,也可在24h内分2次~3次给予.

6.2实验动物

6.2.1种属和性别

啮齿类动物中可选用SD大鼠或Wistar大鼠.两种性别,雌性动物应是未妊娠和未经产的.

6.2.2年龄和体重

进行分组. 健康成年大鼠鼠龄在8周~10周内,体重变异不超过同性别动物平均体重的土20%.按随机原则

6.3分组和剂量水平

各剂量的组间距应使各试验组产生不同程度的毒性反应和死亡率,一般以0.65~0.85为宜.所得数据 要有足够不同剂量的试验组,至少3个剂量(通常设4个~5个剂量),每组动物10只,雌雄各半.应能绘出剂量-反应曲线并能测出LD.剂量选择可采用较大组距和较少动物进行预试验.如果受试物毒性很低,也可采用一次限量5000mg/kg体重染毒.

6.4饲养环境和条件

饲养环境和条件应符合GB14925的有关规定.喂饲常规动物铜料,饮水量不限.试验前动物应在饲养环境中至少检疫、适应3d.

6.5试验步骤

6.5.1试验前的准备

试验前,大鼠禁食过夜,不限制饮水,若采用代谢率高的其他动物,禁食时间可以适当缩短.

6.5.2预试验

可查阅有关资料和文献确定预试验剂量.如无法获得毒理学信息,一般采用10mg/kg体重、100mg/kg体重和1000mg/kg体重三个剂量,每个剂量经口染毒2只~3只动物.染毒后24h内, 10 mg/kg体重和100mig/kg体重剂量组动物未出现死亡,而1000mg/kg体重剂量组动物全部死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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