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5670.16-2017部分代替GB/T15670-1995
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方法 第16部分:体内哺乳动物骨髓细胞染色体 畸变试验
Toxicological test methods for pesticidesregistration-Part 16: In vivo mammalian bone marrow cell chromosome aberration test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GB/T15670《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方法》分为以下部分:第1部分:总则:第2部分:急性经口毒性试验霍恩氏法:第3部分:急性经口毒性试验序贯法; 第4部分:急性经口毒性试验概率单位法;第5部分:急性经皮毒性试验;第6部分:急性吸人毒性试验;第7部分:皮肤刺激性/腐蚀性试验;第8部分:急性眼刺激性/腐蚀性试验; 第9部分:皮肤变态反应(致敏)试验;第10部分:短期重复经口染毒(28天)毒性试验:第11部分:短期重复经皮染毒(28天)毒性试验;第12部分:短期重复吸人染毒(28天)毒性试验;第13部分:亚慢性毒性试验; 第14部分:细菌回复突变试验;一第15部分:体内哺乳动物骨髓嗜多染红细胞微核试验;-一第16部分:体内哺乳动物骨髓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第18部分:嘀齿类动物显性致死试验: 一第17部分:哺乳动物精原细胞/精母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第19部分:体外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第20部分:体外哺乳动物细胞基因突变试验:第21部分:体内哺乳动物肝细胞程序外DNA合成(UDS)试验:第23部分:致畸试验; 第22部分:体外哺乳动物细胞DNA损害与修复/程序外DNA合成试验:第24部分:两代繁殖毒性试验;第25部分:急性迟发性神经毒性试验;第26部分:慢性毒性试验;第27部分:致癌试验; 第28部分:慢性毒性与致癌合并试验;第29部分:代谢和毒物动力学试验.本部分为GB/T15670的第16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部分代替GB/T15670-1995《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方法》.修改和调整了标准的总体结构和编排格式;一修改了剂量和分组的内容(见6.3,1995年版的14.5.2); 修改了对实验动物的要求(见6.2.1995年版的14.5.1);
本部分与GB/T15670-1995的乳动物骨髓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部分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增加了一些章节内容(见第1章、第2章、第3章、第4章、第5章、6.1和第8章);
GB/T 15670.16-2017
一修改了染毒方式内容(见6.4,1995年版的14.5.3);修改了阅片的内容(见6.7,1995年版的14.5.5).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肖杭、环飞、张函英、陶传江.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 156701995
第16部分:体内哺乳动物骨髓细胞染色体 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方法 畸变试验
1范围
GB/T15670的本部分规定了体内哺乳动物骨髓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的基本原则、方法和要求.本部分适用于为农药登记而进行的体内哺乳动物骨髓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4925实验动物环境及设施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染色体结构损伤,表现为染色单体断裂或染色单体断裂重组的损伤.
染色体结构损伤,表现为在两个染色单体的相同位点均出现断裂或断裂重组的改变.
3.3
在DNA复制的S期后,细胞核并不进人有丝分裂期,而开始另一个S期的过程.其结果是染色体含4、8、16.▪个染色单体.
3.4
裂障gaP
染色体或染色单体损伤的长度小于一个染色单体的宽度,为染色单体的最小的错误排列.
染色体数目改变,不同于所用细胞染色体的正常数目.
3.6
多倍体ployloidy
体、四倍体等.
GB/T 15670.16-2017
3.7
染色体结构畸变chromosomal structure aberration
通过显微镜观察到的细胞分裂中期相的结构改变,如染色体缺失、染色体互换和内交换等.
4试验目的
检测受试物是否引起哺乳动物骨髓细胞染色体畸变,以评价受试物致突变的可能性.
5试验概述
染色体是细胞核中具有特殊结构和遗传功能的小体,当化学物质作用于细胞周期G1期和S期时,诱发染色体型畸变,面作用于G2期时则诱发染色单体型畸变.给试验的大、小鼠腹腔注入秋水仙素,抑制细胞分裂时纺锤丝的形成,以增加中期分裂相细胞的比例,并使染色体丝缩短、分散、轮廊清晰.在显微镜下观察染色体数目和形态.本方法特别适用于需考虑体内代谢活化后的染色体畸变分析.若有证据表明受试物或其代谢产物不能到达骨髓,则不适用于本方法.
6试验方法
6.1受试物和仪器试剂
6.1.1受试物
首选蒸馏水作溶剂,如受试物不溶于水,可用食用油、食用淀粉、0.5%羧甲基纤维素钠配成乳浊液或悬浊液.受试物应于滥胃前新鲜配制,除非有资料表明以溶液(或乳浊液、悬浊液)保存具有稳定性.如不是常用溶剂,应有参考资料并说明其成分及选做溶剂的原因.
6.1.2仪器及试剂
6.1.2.3姬姆萨(Giemsa)染液:
姬姆萨(Giemsa)染料 3 8 g甲醇 375 mL甘油 125 mL
解后,再加入125mL甘油,混合均匀.置37C恒温箱中保温48h.保温期间振摇数次,促使染料充分 配制:将姬姆萨(Giemsa)染料和少量甲醇置于研钵里仔细研磨,再加人甲醇至375mL 待完全溶溶解.取出过滤,两周后使用.
6.1.2.4磷酸盐缓冲液(pH6.8):
1/15mol/L磷酸氢二钠溶液:称取NaHPO 9.47g溶于1000mL蒸馏水中;
1/15mol/L磷酸二氢钾溶液:称取KHPO 9.07g溶于1000mL蒸馏水中;
将磷酸氢二钠溶液50ml与磷酸二氢钾溶液50mL混合,用pH计测定并调节至pH6.8.
6.1.2.5姬娜萨(Giemsa)应用液:取1份姬娜萨(Giemsa)染液与9份磷酸盐缓冲液(pH6.8)混合而成,临用时配制.
6.1.2.6固定液:甲醇(分析纯)与冰乙酸(分析纯)以3:1混合临用时现配.
6.1.2.72.2%柠檬酸钠溶液或0.9%生理盐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