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7426-1998
Dynamicperformance evaluation and testmethodfor particular class vehicles and trackedmachine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目 次
前言1范围2总则 3评定标准4试验条件5试验方法6试验数据处理方法 11附录A(提示的附录) 附录B(提示的附录) 振动加速度A电算流程框图 平稳性指标W电算流程框图 13 14附录C(提示的附录) 弹簧动力系数、应力动力系数电算流程框图 15附录D(提示的附录) 脱轨系数、轮重减载率电算流程概图(测力轮对测量)附录E(提示的附录)脱轨系数、轮重减载率电算流程框图(构架力测量) 17
机械(架桥机、铺轨机、轨道起重机等)、工务养路机械(清筛机、固机等)等轨行机械进行动力学性能评 本标准的主要用途是对准轨铁路的特种车辆(长大货物车和有动力或无动力的轨行车辆)以及工程定和试验鉴定.
本标准适应于试验鉴定国内或进出口的特种车辆和轨行机械.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E均是提示的附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提出. 本标准由铁道部标准计量研究所归口.本标准由铁道部科学研究院机车车辆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起草人崔银风、余建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铁道特种车辆和轨行机械动力学性能 评定及试验方法
GB/T 17426-1998
Dynamic performance evaluation and test methodfor particular class vehicles and tracked machine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准轨铁路特种车辆(长大货物车和有、无动力的轨行车辆)以及工程机械(架桥机、铺轨机、轨道起重机等)、工务养路机械(清筛机、搞固机等)等轨行机械的动力学性能评定和试验鉴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铁路特种车辆和轨行机械的动力学性能评定和试验.
2总则
2.1对铁路特种车辆和轨行机械的试验,须依本标准进行,并依试验结果将其作出动力学性能评定.
2.2以上特种车辆和轨行机械列入动力学性能试验鉴定内容的有:运行平稳性(乘座舒适度或运送货物的完整性),运行稳定性(安全性)和走行部主要部件的动强度.
2.3生产或使用部门若需增加其他试验项目.可与试验鉴定单位另行协商.
3评定标准
对各种技术状态的特种车辆和轨行机械,其动力学性能都不应大于本标准所列评定指标中的合格等级.
3.1运行平稳性
3.1.1铁道特种车辆和轨行机械的运行平稳性采用最大振动加速度和平稳性指标进行评定.平均振动加速度只用于动力学性能的分析、对比.
3.1.2铁道特种车辆和轨行机械的最大振动加速度为其振动强度的极限值,对于垂直振动为6.87m/s²(0.7g),对于横向振动为4.91m/s²(0.5g).该极限值以特种车辆和轨行机械在100km试验区段内通过直线、曲线、车站侧线测定的振动加速度的极限个数来评定.规定超过极限个数不大于3个为合格,若不合格时,则以出现极限值的某最低速度级为该试验特种车辆和轨行机械的限制速度.
3.1.3平稳性指标按以下公式计算:
式中:W--平稳性指标;
A-振动加速度,m/s;F(f)-颗率修正系数(列于表1). f--振动频率,Hz
表1频率修正系数
垂 横 向 动0. 5~5. 9 Hz F(f)=0.325 0. 5~5. 4 Hz F(f)=.8f5. 9~20 Hx F(400/ 5.4~26 Hz F(f)=650/f>20 Hz F(f)=1 >26 Ht F(=1
3.1.3.1依平稳性指标W确定长大货物车运行平稳性的等级列于表2.
表2长大货物车运行平稳性等级
平稳性指标W平稳性等级 1级 评 优 定 2级 良好 3. 0~3.53级 合格 3. 5~4. 0注:垂直和模向平稳性采取相同的评定等级.
3.2运行稳定性(安全性)
3.2.1特种车辆和轨行机械的运行稳定性分别按脱轨系数、轮重减载率、横向力允许限度、倾覆系数等指标评定.
3.2.2脱轨系数用于鉴定特种车辆和轨行机械车轮轮缘在横向力作用下是否会因逐渐爬上轨头而脱轨.
3.2.2.1特种车辆和轨行机械若测定的横向力是构架力H,则脱轨系数 P.
第一限度 P第二限度 P
式中:H-作用于轮轴上的横向力、kN;
P-爬轨佣车轮作用于钢轨上的垂直力,kN:
P-非爬轨侧车轮作用于钢轨上的垂直力,kN.
3.2.2.2特种车辆和轨行机械若测定的横向力是轮轨力Q(利用测力轮对直接测量),则脱轨系数应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限度(4)第二限度 1.0
式中:Q一爬轨侧车轮作用于钢轨上的横向力,k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