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7980.137-2004
Guidelines for the field efficacy trials(I)-Part 137:Restrain shoot medicament trials on potato
Pesticide-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前言
田间药效试验是我国农药登记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制定农药产品标签的重要技术依据,而标签是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唯一指南.为了规范农药田间药效试验方法的内容,使试验更趋科学与统 一,并与国际准则接轨,使我国的药效试验报告具有国际认可性,特制定我国田间药效试验准则国家标准.该系列标准参考了欧洲及地中海植物保护组织(EPPO)田间药效试验准则及联合国粮农组织(FAO)亚太地区类似的准则,是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并经过大量的田间试验验证而制定的.
马铃薯抑芽剂的应用,是用化学方法抑制马铃薯发芽.为确定用药剂最佳时期、剂量、施药方法,对马铃薯的产量及其主要品质的影响,对马铃薯的安全性,为马铃薯抑芽剂的药效评价和安全合理使用技 术提供依据,特制定GB/T17980的本部分.
本部分是农药田间药效试验准则(二)系列标准之一,但本身是一个独立的部分.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
本部分起草单位: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魏福香、张建中、贾富勤、张佳、刘学、邱学林、王险峰.
本部分由农业部农药检定所负责解释.
农药
由间药效试验准则(二)
第137部分:马铃薯抑芽剂试验
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马铃薯抑芽剂田间药效小区试验的方法和基本要求.本部分适用于马铃薯抑芽剂的登记用田间药效小区试验及药效评价.其他田间药效试验参照本部
分执行.
2试验条件
2.1作物和载培品种的选择
记录马铃薯种类和栽培类型,本部分只适用于马铃薯块茎储藏期发芽抑芽剂的药效试验,不能用于种薯.
2.2试验马铃薯块茎的选择
试验用马铃薯块茎应品种相同,且来源相同,块茎表面干燥,无泥土附着,且无机械损伤,供试个体大小应尽量均匀一致.
2.3储藏条件
最适宜状态 试验期间试验用块茎的储藏条件须一致,储藏条件要考虑品种特点、薯块用途,使储藏条件保持在
3试验设计和安排
3.1药剂
3.1.1试验药剂
应注明试验药剂的通用名、中文名、商品名或试验代号、剂型及含量,并注明药剂的生产厂家.试验药剂处理设高、中、低及中量的倍量四个剂量(设倍量是为了评价试验药剂对作物的安全性),或依据协议(试验委托方和试验承担方签订的试验协议)规定的用药量.
3.1.2对照药剂
对照药剂应用已登记注册,并在实践中证明有较好药效的产品,一般情况下要求对照药剂的类型和作用方式与试验药剂相同或接近于试验药剂,用药剂量为当地常规剂量.特殊情况下,可视目的灵活确定或依协议确定用药剂量.设空白对照.如果试验药剂为混剂时,还应设混剂中的各单剂作对照.
3.2小区安排
3.2.1小区排列
试验药剂、对照药剂及空白对照应随机排列.
3.2.2小区处理和重复
每一供试处理马铃薯块茎数目至少需100块或15kg.重复次数:最少4次,
3.3施药方式
3.3.1施药方法
施药方法依据试验协议要求进行,视药剂的特点应酌情选用,在马铃薯收获后至少15天,待收获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