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青建工(2024)308号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青海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 成果文件质量评价导则》的通知
西宁市城乡建设局,海东市、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和企业:
为科学客观评价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维护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发展,我厅制定了《青海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评价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海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 质量评价导则
目录
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4.成果质量控制要求 85.成果文件质量评价 186.附则 20附表:青海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评价参考标准 21
1.总则
1.0.1为进一步规范青海省建设工程计价活动,提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质量,促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导则.
1.0.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评价应遵循依法依规、客观公平、科学合理、讲求实效的原则.
1.0.3本导则适用于政府投资或国有投资项目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总承包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施工图预算、工程总承包招标控制价(项目清单)、工程结算编审以及全过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评价,其他类型投资项目可参照执行.
2.术语
2.0.1工程造价咨询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受委托方的委托,运用工程造价的专业技能,为建设项目决策、设计、发承包、实施、峻工等各个阶段工程计价或工程造价管理提供的服务.
2.0.2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为委托方出具的具有法律责任、反映相应阶段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等成果以及管理要求的文件.
2.0.3全过程造价咨询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运用现代项目管理的方法,以工程造价管理为核心、合同管理为手段,对建设项目各个阶段、各个环节进行计价,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建设投资的合理决策,有效控制投入与产出,实现造价控制目标的咨询服务活动.
2.0.4项目负责人
指在工程造价咨询活动中,负责某一具体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的计划、组织、协调、实施等管理,承担该项目咨询成果文件编制或审核工作,并对该咨询成果质量承担主要责任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2.0.5编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