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9221-2003
农副产品绿色零售市场
Standard of green retail marketof product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为深入推进“三绿工程”建设,完善我国农副产品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提升我国农副产品零售市场的管理技术和设施水平,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增俊、李玉林、詹扬、纳绍平、张捷、赵慕馨、丁艳.
农副产品绿色零售市场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零售市场管理使用的术语和遵循的原则,以及对农副产品绿色零售市场场地环境、设施设备、商品质量、商品管理、现场食品加工、定牌食品生产、市场管理、市场信用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经营农副产品的零售场所.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 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18406.1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GB18406.2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水果安全要求GB18406.4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水产品安全要求 GB18406.3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畜禽肉安全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
农副产品
包括蔬菜、水果、肉禽蛋、水产品、粮油等产品及其加工品.
农副产品零售市场
经常性的、公开的、规范的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农副产品的场所.
3. 3
农副产品绿色零售市场
环境设施清洁卫生、交易商品符合本标准的质量管理要求、经营管理具有较好信誉的农副产品零售市场.
4场地环境
4.1交易空间宽散、明亮,4.3通道安排合理,人流物流畅通. 4.2店堂布局合理,柜台合理安排,商品摆放整齐.4.4地面坚固、干燥、清洁、无虫害.4.5空气清新、无异味.
5设施设备
5.1保鲜陈列设备
5.1.1冷冻食品应配备低温柜.
GB/T 19221-2003
5.1.2生鲜肉类、乳制品、豆制品应配备中温柜.5.1.3鲜活水产品应配备蓄养池.5.1.4生鲜蔬果应配备相应陈列架. 5.1.5冷冻水产品应配备制冰机、冰台.5.1.6干果产品应配备专用干货桶.5.1.7果汁类产品应配备冰台.
应设立具有快速检测农药残留、兽药残留能力的检测点,配备快速检测设备,并保证设备检定合格.
5.3.1肉品加工应配备符合卫生要求的操纵台和相应设备.5.3.2鲜活水产品加工应配备符合卫生要求的操作台和水池等设备.5.3.3熟食加工应配备高温炉、烘烤箱、保温柜、包装等设备.
6商品质量
入市商品实行市场准人制度.人市交易商品至少符合以下要求之一:a)经国家认可机构认可的认证机构认证的农副产品: b)符合GB18406.1~18406.4的农副产品;c)符合GB18406.1~18406.4的规定,并特别注明的转基因食品.
6.2.1新鲜蔬果进人市场前不应带有泥土、腐叶、枯叶.6.2.3水产类应符合卫生要求. 6.2.2鲜肉类应无注水,经过预冷处理,符合卫生要求.6.2.4熟食类来货必须使用食品袋密封包装或封闭型容器包装,生熟食必须分开.制作原料应符合卫生要求.
7商品管理
7.1商品准入规范
进货索证,应向供货商索取进货产品的来源地证明、质量认证证书或商品检验合格证及检测结果单等.
7.2.1市场质检部门应对各种农副产品的产品质量证明进行验证.对初次入场的经销商提供的产品质量证书原件,进行真伪和有效期限的检验,并对检验过程进行书面记录,留存证书的复印件.7.2.2应对未经过质量认证的各种农副产品按GB18406.1~18406.4的试验方法和检测规则进行抽检.7.2.2.1至少应对蔬菜、水果有机磷类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含量进行快速检测.检测结果不符合 GB18406.1~18406.2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的,不得人市交易.7.2.2.2应对采样记录、检测报告、客户档案进行登记,并及时公布检测结果和处理情况.
7.3商品分区或分柜(架)陈列
7.3.1蔬果、鲜肉、水产品、熟食品要分区或分柜(架)陈列销售. 7.3.2应单独设立经认证的产品及转基因食品销售专区,明确标示,并在专区内按商品种类分区或分柜(架)陈列.7.3.3蔬果类应按包装蔬菜、散装蔬菜分类陈列销售.鼓励散装蔬菜包装上柜前进行修剪.
7.3.4鲜肉类应按家禽肉、牛肉、羊肉、猪肉、加工肉食品等分类陈列销售.7.3.5冷却肉应设专区或专柜陈列销售.7.3.6鲜活水产品应置于畜养池中陈列销售. 7.3.7危险活鲜动物不得在无保护网情况下微开展示,应由销售人员负责并使用专用工具取放.7.3.8烧烤食品、熟食应置于透明玻璃柜中陈列销售.7.3.9定期检查商品质量,过期、变质商品及时清退.
7.4.2.1现场切割销售的肉品温度操作环境应保持在15C左右. 7.4.2.2生鲜肉类应在0C~7C冷柜内保鲜.
7.4.3.1鲜活水产品应放人蓄养池中蓄养.7.4.3.2蓄养池中的水应定期更换,保持水质清洁,供氧充足.
7.5.1新鲜蔬果的包装应采用利于保鲜的环保材料包装.7.5.2现场切割销售的鲜肉应用食品袋包装,上柜陈列的肉品应用保鲜膜包装.7.5.3熟食散装展示时应使用消毒的托盘,并置于透明玻璃柜内,需包装晨示的,应用保鲜膜包好.7.5.4外包装上应注明商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等. 7.5.5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7.6.1鲜肉类、水产品和熟食类加工所用操作台、切割用具及盛贮用具均需定期进行严格消毒,并按规定位置存放.7.6.2蓄养池要用消毒水定期进行彻底清洁,其他蓄养用具亦应定期清洁. 7.6.3柜台照明应采用节能杀菌灯.
8现场食品加工
8.1现场从事食品加工,应持有有关部门发放的(经营执照和(卫生许可证》. 8.2现场加工食品要设立专用间.8.3加工设备应每日清洁、消毒.8.4加工原料、输料、食品漆加剂和包装材料要符合卫生要求.8.5食品销售及其加工人员个人卫生与健康要求符合GB14881的有关规定.8.6加工食品应符合卫生要求.
9定牌食品生产
9.1定牌生产的食品应符合本标准质量要求,鼓励发展定牌食品.9.2应对委托加工生产的食品的生产日期、数量、生产单位、质量状况进行详细的记录,确保食品安全问题可追溯.
10市场管理
10.1市场最高管理者为农副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