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5617-2025代替GB/T35617-2017
社会保险业务分类与代码
Business categories and codes in social insurance administration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目次
前言引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基本原则5编码规则 6业务分类7业务分类代码参考文献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356172017《社会保险业务分类与代码》,与GB/T35617-2017《社会保险业务分类与代码》相比,除编辑性改动外,主要结构和技术变化如下:
a)增加了“术语和定义"相关内容(见3.1~3.7);b)更改了“业务分类”,由原有12类调整为现在3大类14小类(见6.1~6.3,2017年版的5.1~5.12) ;c)增加了”工程建设项目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待遇追回”"权益记录修正补充”"电子档案管理” (见 6 1.1.1.2、6 1.3 1.6 、6 1.4.2.4 6.2.7.2) :d)增加了“职业年金相关内容(见6.1.3.1.4.4、6.1.3.3.2、6.1.4.1.2、6.2.4);e)更改了“缴费基数确定”“费率、费额确定”相关内容,剩除了“社会保险费核定”“征收”"欠费管理”与征缴职责划转相关内容(见2017年版的5.2.1、5.2.2、5.2.3、5.2.4、5.2.5);)删除了"领取待遇资格核定”"待遇审核”费用结算”"定点机构管理”中与”医疗保险”、“生育保 险“相关的内容(见2017年版的5.3.1.2、5.3.1.3、5.3.1.4、5.3.2.1.4、5.3.2.3.2、5.3.3.1.1、5.3.3.1.3、 5.3.3.2.1、5.3.3.2.3、5.5.2.1、5.5.2.1.4、5.5.2.1.5、5.5.2.2.1、5.5.2.2.3) ;g)删除了“票据申领”票据核销”"等相关内容(见2017年版的5.7.9.1、5.7.9.2、5.12.3);h)调整了社会保险稽核、内控相关内容(见6.3.2017年版的5.8):i)整合了"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服务”和“社会保险业务咨询查询”相关内容,合并为“社会保险个人 权益服务”(见6.1.4,2017年版的5.4、5.12):j)调整了“社会保险信息化应用”业务,拆分为“社会保险数据管理”和“社会保险信息化应用"(见6.2.5、6.2.6,2017年版的5.11).
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社会保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74)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信息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江苏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中心、杭州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台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抚州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泰安市 金管理中心、四川省社会保险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绥化市社会保险事业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东营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孝感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局、松滋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韦红艺、高亚男、伍辉杰、李继强、黄敬东、姚翔、唐婉婉、李永刚、郑瑞旭、张冰静、陈乔宁、张航、王韬、董阳、张亚玲、林炜、吴旭.
本文件及其所替代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7年首次发布为GB/T35617-2017;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