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9862-2026代替GB/T29862-2013
纺织品 纤维含量标识技术规范
Textiles-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identification of fiber content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本文件代替GB/T29862-2013(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与GB/T29862-2013相比,除结构
增加了“标签"术语,更改了“纺织产品”和“耐久性标签”的定义(见第3章,2013年版的第3章);一删除了纤维含量不同的成套产品,以及纤维含量虽相同但单独销售的成套产品的标签要求(见2013年版的4.6);一更改了“保证标签上的信息不被遮盖和隐藏”为“标签上的信息可正常识别”(见4.8,2013年版 的4.9);增加了不能只采用数字化标签的要求(见4.11);一将“注”中的部分内容调整为条款(见5.1.2,2013年版的5.2"注”);增加了循环再利用纤维名称的标注要求,以及不同种类的羽绒羽毛的具体名称(见5.1.3);一更改了带有里料产品的纤维含量表示方法(见5.2.6,2013年版的6.6): 更改了拼接织物纤维含量合并标注的描述(见5.2.8.2013年版的6.8);一更改了起加固作用纤维的名称及标注描述(见5.2.11,2013年版的6.11);增加了含有镀膜纤维、双组分复合纤维、循环再利用纤维产品的标注方法(见5.2.15~5.2.17);增加了纤维含量的试验方法(见第7章):一更改了“纤维含量标识符合性的判定”为“纤维含量标识不符合”与“纤维含量偏差不符合”两类 (见第8章,2013年版的第8章).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文件由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9)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纺织工业标准化研究所、纺织工业科学技术发展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章辉、孙锡敏、郑宇英、徐路、王国建、吕静、王宝军、斯颖、刘飞飞.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2013年首次发布为GB/T29862-2013;-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纺织品纤维含量标识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纺织产品纤维含量的标签、标注与允差要求,以及试验方法和符合性的判定.本文件适用于在我国境内销售的纺织产品纤维含量的标识.
注:附录A中列举了可免的纺织产品示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910(部分)纺织品定量化学分析GB/T4146.1纺织品化学纤维第1部分:属名GB/T11951天然纤维术语GB/T17685羽绒羽毛GB/T40905(部分)纺织品山羊绒、绵羊毛、其他特种动物纤维及其混合物定量分析FZ/T30003纺织品麻棉混纺产品定量分析方法光学显微镜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纺织产品textile product
的产品. 以天然纤维或化学纤维为主要原料,经纺、织、染、非织造等加工工艺,或再经缝制、复合等工艺制成
注:纺织产品包括纱线、织物及其制品.
[来源:GB18401-2010 3.1,有修改]
3.2
标签label
以文字、符号、数字或图案等方式表达产品相关信息的载体.注:标签的主要形式包括直接印刷或织造在产品上,缝制或悬挂在产品上印刷或粘贴在产品的包装上.
耐久性标签permanentlabel
持久附着在产品上,并能在产品的使用过程中保持清晰易识别的标签.
[来源:GB/T5296.4-2012,3.5,有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