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9851.16-2007
Sports equipment and playground formiddle school and primary schoolPart 16:Hurdle shelf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前言
GB/T19851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分为22个部分:
一第1部分:健身器材: 一第2部分:体操器材;一第3部分:篮球架;一第4部分:篮球;一第6部分:软式排球; 一第5部分:排球;第7部分:乒乓球台;第8部分:乒乓球;-第9部分:羽毛球拍:第10部分:网球拍: 第11部分: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一第12部分: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器材:一第13部分:排球网柱、羽毛球网柱、网球网柱;一第14部分:球网;一第16部分:跨栏架; 一第15部分:足球门;一第17部分:跳高架;一第18部分:实心球;一第19部分:垒球; 一第20部分:酰绳;一第21部分:键球、花键;-第22部分:软式橄球.
本部分为GB/T19851的第16部分.
量,栏顶横本的尺寸和颜色的要求. 本部分的跨栏架参照了《田径竞赛规则)(2006)中规定的栏架结构,栏架的宽度、底座最长长度、重
我国中小学体育器材中的跨栏架除符合本部分的要求外,还应符合GB19272-2003《健身器材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中的相关条款.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体育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朗捷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北京国体世纪体育用品质量认证中心.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宁波奇胜运动器材有限公司、南京千方健身有限公司、山西澳瑞特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体之杰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北京市圣日体育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庄粥、吴键、陆立青、王敬泽、侯力波、战善波、奚小刚、郭飞、刘少树、凌镇球、曾文飞、秦有年、张握辉、贾志勇.
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 第16部分:跨栏架
1范围
GB/T19851的本部分规定了中小学生体育器材和场地中跨栏架产品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部分适用于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和课外体育活动中使用的跨栏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19851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 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2828.1-2003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2829-2002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19272-2003健身器材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
3分类
4要求
4.1规格、结构
中小学生用跨栏架的规格、结构应符合表1的规定,示意图见图1.
表1中小学生用跨栏架规格、结构
项目名称 规格,外观结构 适用范围栏架 ①应用金属或其他适宜材料制成 ②两底座和两根立柱之间应有1根~2根横梁连接 中学 小学③两立柱应与地而垂直,并固定在底座末编用料 应选择具有一定的强度、环保的、有软感的适宜材料制成,栏板上沿应团长度 滑,其倒角圆角R不小于5m栏板 宽度 1000~1200,据学校胞道宽而定 50~70 中学 小学颜色 黑白相间或对比限目的颜色栏果底座长 ≤700 中学 小学栏架高度 男子:914±3 中学栏架高度 女子;840±3 中学栏架高度 762±3 中学 小学栏架高度 (550±31~(700±3)(每50-档,据不同年龄阶段面定) 小学
4.2调节装置
高度调节装置应保证跨栏架升降顺畅,固定时应牢固.
4.3栏板倾翻力
对栏板顶端中央施加规定的力,栏架应翻倒.中学用栏架施加的力为(16~20)N,小学用栏架施加的力为(10~15)N.
4.4外观
除本部分已有要求内容相同和相类似的规定外,跨栏架的外观结构还应符合GB19272-2003中5.2的相关要求.
4.5表面质量要求
应符合GB19272-2003中5.10的相关规定要求.
单位为毫米
图1跨栏架示意图
5试验方法
5.1规格、结构检验
将跨栏架调到规定高度,用精度不低于0.5mm的通用测量具测量.倒角用R规(或半径样板)进行测量.
用感官(目视、手触)检验.
5.3受力翻倒试验
将跨栏架调到最低高度,在栏板中央对跨栏架施加规定范围的水平方向的力,跨栏架应翻倒.
5.4外观检验
外观用感官(目测、手触)检验.
5.5表面质量要求的检验
按GB19272-2003中6.10的相关规定进行.
6检验规则
6.1交收检验
6.1.1每批产品出厂前应由企业按本标准检验,并加注检验标识后方可出厂.6.1.2交收试验按GB/T2828.1-2003一般检验水平1、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进行,检验项目、要
2
求、试验方法、接收质量限(AQL)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检验项目、要求、试验方法、接收质量限(AQL)
检验项目 要求 试验方法 接收质量限(AQL)规格、结构 4.1 5.1 4 0调节装置 外观 4.2 5.2表面质量要求 4.4 4.5 5.4 5 5 6 5
6.2型式检验
6.2.1型式检验按本标准中规定的技术要求全部指标进行.
6.2.2型式试验的样品应在交收检验合格的批中抽取,按交收检验规定项目全数进行复查,各项目均应合格,若不合格,则以合格品替换.
6.2.3通常情况下,每年进行一次型式试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试验:
新产品生产前,产品主要结构设计、关键工艺或主要材料有更改时;一成品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很大差异时:一停产三个月以上重新生产时;一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6.2.4型式试验按GB/T2829-2002判别水平1的一次抽样方案进行,检验项目、要求、试验方法、不合格质量水平(RQL)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检验项目、要求、试验方法、不合格质量水平(RQL)
检验项目 要求 试验方法 不合格质量水平(RQL)栏板倾翻力 4.3 5.3 65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标志
产品及其包装应有下列标志:合格证、产品名称和型号、注册商标、生产日期、企业名称和地址、电话等.
7.2包装
应符合GB19272-2003中7.2.1中的规定.
7.3运输与贮存
应符合GB19272-2003中7.3、7.4中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