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9878-2005
Capacitance type and resistance type grain moisture testerGeneral specifications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粮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工程科学研究院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蔡晓华、王军、金花斌、金昆鹏、钱晓辉、刘俊杰、陈蕾、程睿、吴泽全.
电容法和电阻法粮食水分测定仪 通用技术条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容法和电阻法粮食水分测定仪(以下简称水分仪)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使用说明书、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电容方法或电阻方法作为测量原理并以粮食水分作为测量对象的便携式或台式水分测定仪.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91-2000包装储运图示标志(eqvISO780:1997)GB/T5497-1985粮食、油料检验水分测定法GB/T9174一般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9969.1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GB/T 13306标牌JJG891-1995电容法和电阻法谷物水分测定仅检定规程JJF1059-1999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ISO7700-1水分测定仪校准的检验第1部分:谷物水分仪
3分类
3.1按测量原理方式可分为:电容式、电阻式,3.2按型式可分为:便携式、台式.
4要求
4.1工作环境条件
水分仪在下述工作环境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a)环境温度:0C~40C;b)相对湿度不大于75%; c)大气压力:(86~106)kPa;d)电源电压:AC220V:e)周围无影响水分仅正常工作的电磁场和机械振动.
4.2一般技术要求
4.2.1外观及机械结构
4.2.1.1外观
水分仪的主机、测筒、量杯等零部件应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与技术文件制造.塑料外壳表面应无
GB/T 19878-2005
裂纹、褪色及永久性污渍,亦无明显变形和划痕.金属壳表面镀覆不应露出底层金属,并无起泡、腐蚀、缺口、毛刺、蚀点、划痕、涂层脱落和沙孔等.按键灵敏,旋钮转动灵活,标志应清晰.
4.2.1.2外壳机械强度
外壳和框架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刚度,应能承受49N的力而不应变形、破损.
4.2.1.3外壳部件
外壳应有防触电防护:处于暴露状态的部件不应使人有触电的危险.
4.2.2接线柱和引出线的牢固性
4.2.2.1接线柱应有防止转动和松动的措施,经过多次连接和断开以及拉力作用,引出线与接线柱不4.2.2.2交流电源引出线应能承受19.6N的拉力作用而不应损坏. 应脱落,
4.3电性能
4.3.2过流保护
4.3.2.1如果在变压器的初级电路中有保险丝,则它们的额定值应与产品的最大电流输人额定值相适应.4.3.2.2对于不要求区分极性的接线柱与相邻接线柱短路或成对反接,或碰到电源端,均不应损坏仪器,不应使内部电路损坏;对于要求区分极性的接线柱,应把极性标志放在最靠近接线柱的地方.
4.3.3电源电压适用范围
当使用AC220V电源供电时,电源电压在额定值的85%~110%范围内变化时,水分仪应不需调整而能正常工作,且性能指标符合要求.
4.3.4电源功耗
使用AC220V电源或使用电池供电时的功耗应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
4.3.5交直流电源切换
水分仪宜使用交流和直流(电池)两种电源,并能相互切换.
4.3.6欠压告警
水分仪使用电池供电时,欠压时应有提示,如:显示欠压标志(文字或符号)或者声、光报警等.
4.4安全性
4.4.1绝缘电阻
水分仪电源回路和外壳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20MQ.
4.4.2抗电强度
水分仪电源回路和外壳间应能承受频率50Hz,电压为1500V正弦波交流电,判定电流为5mA,历时为1min的试验,试验中应无击穿、闪烁和飞弧现象.
4.5带有指针的水分仪读数装置
a)刻度标记应清晰,指针宽度不大于两相邻刻度间距的1/4;b)指针应顺时针转动,并且转动均匀、平稳,不应有明显的跳跃现象.
4.6带有数字显示的水分仪读数装置
a)显示的数字、文字、符号和标志应醒目、整齐、美观,在强光或昏暗等不同背景下显示清晰;b)读数装置接插件应牢固、可靠,不应因震动面脱落.
4.7水分仪适用范围
颗粒状粮食、油料作物或种子,如:玉米、租谷、大米、小麦、燕麦、大麦、大豆、绿豆、红小豆、黑豆、栗、高梁、油菜籽等,
4.8水分测量范围
应由生产厂产品技术条件中规定,但主要品种粮食水分测量全范围和主要水分测量范围应符合表1的要求.
%
表1水分测量全范围和主要水分测量范围
粮食品种 玉米 小麦 大豆 高梁水分测量全范围 g5~-6 0~-6 0Z~8 6~20 8-20主要水分测量范围 12~17 12~17 11~16 8~15 10~16
4.9水分测量时间
从放入样品后到得到数据完成一次测量的时间(不包括预选、定量样品和仅器预热时间):
a)电容法水分仪:应不超过30s;b)电阻法水分仪:应不超过1min.
4.10环境适应性
4.10.1气候环境适应性
水分仪进行气候环境适应性试验,每项试验后将水分仅升或降至室温取出,并在室温条件下放置24 h 以上 工作正常.
4.10.2运输环境适应性
水分仪进行运输环境适应性试验后,应能正常工作,且元器件无松动、移位和损坏,机壳不应变形.跌落试验允许产品配用出厂包装盒.
4.11稳定性
水分仪在正常工作环境条件下应能长期连续稳定地工作,不应出现测定或标定性能故障.
4.12耐久性
水分仪在正常工作环境条件下进行多次测定,应无电的或机械的故障,也不应有器件损坏或触点粘连.
4.13水分测量准确度
水分仪的准确度等级应按表2的要求分级.主要品种粮食的最大允许误差,即:用水分仅测定的水分结果(%)与烘箱法测定的水分结果(%)之差,不应超过表2中的规定,否则应用相应的样品重新标定 仪器,标定后仍不符合的为不合格品.
表2水分仪准确度等级表
在主要水分测量范围内 在水分测量全范围的其他测量范围内水分仅准确度等级 水分值最大允许误差/ 重复性标准差 水分值最大允许误差/ 重复性标准差级 ≤±0 3 (%) ≤士0.6 (%)二级 ≤±0 5 ≤0 3 ≤0.2 ≤±1.0 ≤0 5 ≤0 3注:为烘箱法测定的含水量结果.
4.14水分测量重复性
主要品种粮食的测量重复性标准差,不应超过表2中的规定,否则为不合格品.
4.15水分仪标定功能
如果水分仪误差超标,水分仪应具备以下标定方法中一种以上功能:
a)通过调节电位器(改变仪器零点或增益)校正仪器的系数来进行标定;b)根据误差值通过人工输人或仪器自动计算处理,确定偏差值来进行标定;c)根据误差值通过人工输人或仪器自动计算处理,确定仪器的系数或曲线来进行水分测量全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