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0412-2021代替GB/T20412-2006
Fused calcium magnesium phosphate fertilizer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术变化如下: 本文件代替GB/T20412-2006《钙镁磷肥》,与GB/T20412-2006相比,除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
-增加了颗粒状产品类型,及其粒度、颗粒平均抗压碎力和溶散率指标(见4.3)和试验方法
(见6.10 6.11 6.12);
更改了碱分指标名称和数值(见4.2和4.3,2006年版的3.2):
增加了有效镁含量、可溶性硅含量指标(见4.2和4.3)和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ICP-OES)测定 有效钙、有效镁、可溶性硅的试验方法(见6.6.2、6.7.2、6.8.2);
增加了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见4.4):
增加了流动分析仪法测定有效五氧化二磷含量(见6.4.3).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肥料和土壤调理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磷复肥分技术委员会(SAC/TC105/SC3)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郑州大学、上海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宣威市恒邦磷化工业有限公司、中国磷复肥工业协会、郑州富谊联科技有限公司、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上海寰球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化工院检测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董学胜、侯翠红、王仁宗、杨应宝、修学峰、王好斌、王艳语、他德洪、周志斌、蔡昌礼、陈蕾、孙倩、张强、张慧、刘裕、凡中文.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6年首次发布为GB/T20412-2006;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钙镁磷肥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钙镁磷肥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以磷矿石与含镁、硅的矿石,经高温熔融、水淳、干燥等工序所制得的含有磷、钙、镁、硅等营养元素的碱性玻瑞态肥料,以及在生产中加人助剂造粒成球的颗粒状产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6003.1试验筛技术要求和检验第1部分:金属丝编织网试验筛 GB/T6679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GB/T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18382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 GB/T8569固体化学肥料包装GB/T22923肥料中氨、磷、钾的自动分析仪测定法GB/T24891复混肥料粒度的测定GB38400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 HG/T2843化肥产品化学分析常用标准滴定溶液、标准溶液、试剂溶液和指示剂溶液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溶散率dissolution rate
题粒状产品在一定时间内溶解分散于静水中的程度.
4要求
4.1外观为粉状或砂状或颗粒状,无机械杂质. 4.2粉状或砂状钙镁磷肥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要求,同时应符合标明值.
表1粉状或砂状钙镁磷肥的技术指标
指标项目 I型 Ⅱ型有效五氧化二磷(PO )/% > 18 0 15 0 12 0水分(HO)/% 0 5有效钙(Ca)/% > 20 0有效锁(Mg)/% > 6.0 5 0 4 0细度(通过0.25mm试验筛1/% 可溶性硅(SO;1/% > 20 0 80注:产品按肥料合理施用原则和满足不同养分配比的复合肥料生产需求分为1型、Ⅱ型和Ⅲ型.砂状产品细废指标不做要求,其粒度由供需双方合同约定.
4.3颗粒状钙镁磷肥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2要求,同时应符合标明值.
表2颗粒状钙镁磷肥的技术指标
项目 指标I型 川型有效五氧化二磷(P;O;)/% 水分(H0)/% 17 0 14 0 11.0有效钙(Ca)/% > 19.5 1 0有效锁(Mg)/% 6 0 5 0 4 0可溶性硅(SO;1/% > 19.0粒度°(2.00 mm~4.75 mm)/% 90粒平均抗压碎力/N 15溶敏率/% 85注:产品按肥料合理施用原则和满足不同养分配比的复合肥料生产需求分为1型、型和Ⅲ型.粒废也可按供需双方合同约定的指标执行.
4.4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按GB38400的要求执行.
5取样
5.1合并样品的采取
5.1.1袋装产品
(1)计算结果确定最少取样袋数,如遇小数,则进为整数.
( 1 )
--最少取样袋数;
式中:
N每批产品总袋数.
表3最少采样袋数的确定
每批产品总袋数 最少取样袋数 每批产品总袋数 最少取样袋数1~10 全部 182~216 1811~49 11 217~254 1950~64 12 255 ~296 2082~101 65~81 13 14 297~343 344~394 21 22102~125 15 395 ~450 23126 ~151 16 451 ~512 24152~181 17
取出不少于100g样品,每批采取总样品量不少于2kg. 按表3或式(1)计算结果随机抽取一定袋数,用取样器沿每袋最长对角线插人至袋的3/4处,每袋
5.1.2散装产品
按GB/T6679规定进行.
5.2样品缩分
将采取的样品迅速混匀,用缩分器或四分法将样品缩分至约1kg,再缩分成两份,分装于两个洁净、干燥的具有磨口塞的玻璃瓶或塑料瓶中(生产企业质检部门可用洁净干燥的塑料自封袋盛装样品),产品检验,另一瓶保存两个月,以备查用.
5.3试样制备
将5.2中的一瓶样品,经多次缩分后取出约100g.用研磨器或研钵迅速研磨至全部通过0.50mm孔径试验筛,混匀,置于洁净、干燥的瓶中,做成分分析.研磨过程要迅速,以免在研磨过程中失水或吸湿,并要防止样品过热.余下实验室样品供外观、粒度测定、颗粒平均抗碎力和溶散率测定用.
6试验方法
警告一一-下列的部分试剂有毒、具有腐蚀性,试验人员应进行适当防护,本文件并未指出可能
6.1一般说明
除外观、细度、粒度、颗粒平均抗压碎力和溶散率外,均做两份试料的平行测定.除非另有说明,在分析中使用确认为分析纯的试剂和蒸馏水或去离子水或相当纯度的水,本文件中所用试剂的配制,在未 标明配制方法时,按HG/T2843进行.
6.2外观
使用5.2中的样品,目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