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1721-2008
Hazard administration practice on sale localeof agriculturalproduct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增俊、李党会、王就、张捷、朱玉梅、侯仰标、徐月.
农副产品销售现场危害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副产品销售现场中经营环境、设备设施、器具材料、人员因素以及意外因素的危害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运营中的农副产品销售现场,包括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销售现场,活畜禽交易市场除外.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面,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T17217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GB19085商业、服务业经营场所传染性疾病预防措施 GB 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农副产品agricultural product
包括粮油、蔬菜(含食用菌)、果品、畜禽肉、禽蛋、水产品、茶叶、调料等产品及其加工品.
3. 2销售现场salelocale
进行农副产品现货交易的区域或场所.
危害hazard
农副产品销售现场存在或潜在的对食品安全和人体健康有不良影响的生物、化学或物理因素.
4经营环境的危害管理
4.1有害气体、粉尘及固体垃圾废弃物的危害管理
4.1.1销售现场周围不应有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若发现应立即停止交易,并及时通报当地环保部门处理,排除污染源后方可交易.对于农副产品自身产生的有刺激和有害气体,现场 应配备相应数量的通风换气设备,空气质量应符合GB3095的要求.
4.1.2销售现场与外缘公路、道路应设隔离带,应在封闭的销售现场内进行交易.
GB/T 21721-2008
4.1.3销售现场不应有裸露的垃圾废弃物、流滴的油污等污染源;一经发现应及时清理、清洗,保持清洁.
4.2水的危害管理
4.2.1产品清洗加工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规定.4.2.2销售现场不应有淤积的污水,一经发现应及时清理、清洗.污水排放应符合GB8978的规定.
4.3病媒生物(主要有蟑螂、蚊、蝇、鼠)的危害管理
4.3.1销售现场周围不应有虫害大量擎生的场所,一经发现,应集中消杀清理;现场外围鼠道和鼠活动地区应采取防控措施,如投放鼠药并标示、及时清除死鼠等. 4.3.2销售现场与外界接口处应设置纱窗、门帘、挡鼠板,下水道出口处应安装反水弯、防鼠网;销售现场内应设置灭蚊灯、粘蟑纸、粘蝇条、粘鼠板、鼠夹等防控病媒生物危害的设施.4.3.3应制定病媒生物的预防与消杀计划,设专人进行巡检、维护和清理,并记录种类、地点、灭杀时间、灭杀方法、药剂、效果、操作人员等信息.
4.4化学药剂的危害管理
4.4.1销售现场使用保鲜剂等添加剂应符合GB2760的要求.存放,正确标识并警示其毒性和用法,做好出人库登记,严格管理使用.4.4.4应记录保鲜剂、杀虫剂等化学药剂的使用时间、地点、品名、剂量、使用方法以及人员等相关信 4.4.3应对化学药剂使用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化学品的正确、安全保管和使用.息,并保存记录一年以上备查.
4.5产品之间交叉污染的危害管理
4.5.1应按农副产品大类、保鲜和卫生要求进行分区,同类型商品应在同一交易区内经营.蔬菜、果品、肉类、水产品、粮食、副食品等应分区;生熟食品应分区:冷(冻)藏农副产品和非冷(冻)藏农副产品应 分区:待加工食品和直接人口食品应分区;有包装食品和无包装食品应分区.4.5.2经营鲜活水产品的区域与其他食品经营区域相互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m或设置有效的分隔设施,避免交又污染.4.5.3现场加工食品应设封闭加工间,加工区和销售区应分隔,并符合GB14881的要求.
5设施设备及器具材料的危害管理
5.1卫生、安全设施的危害管理
5.1.1应配备与食品卫生要求相适应的给排水设施,定期对管道进行疏通、检修.5.1.2销售现场的卫生间应符合GB/T17217的规定.卫生间应卫生清洁,无异味,上、下水管应通 畅,冲洗设施齐全,保证清洗的用水.5.1.3销售现场周边应设置相应数量的有盖垃圾桶设专人巡检收集垃圾,分类存放,及时清运,垃圾桶内容物不得外溢.5.1.4应配备消防安全设施,应符合GB50016的要求,内部装修应符合GB50222的要求.
5.2贮存、陈列设施的危害管理
5.2.1从事鲜活水产品交易的应配备蓄养池,水产摊位前须设置明沟,盖有下水井盖,并保持周边清洁卫生.
5.2.2生鲜类产品应防止过度挤压,生鲜肉类交易应有相对独立闭合的交易场所,配备低温保鲜、朋体吊挂等设施设备,水产品和生鲜肉类操作台鼓励采用不锈钢材料,场地设施应每日冲洗,不存污水,保持清洁并定期消毒.
5.3容器、工具、包装材料等的危害管理
5.3.1容器、工具、包装材料等应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5.3.2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分开使用并明确标识,使用后应及时洗净,设置台架定位存放, 保持清洁、干燥并定期进行消毒.5.3.3散装的直接人口食品应有清洁卫生外罩或覆盖物,使用的包装材料应清洁、无毒防止食品污染.出售散装食品应使用专用工具.
6人员因素的危害管理
6.1人员健康的危害管理
6.1.1从业人员及直接接触食品的管理人员应每年定期体检,持健康证上岗.6.1.2直接接触人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手外伤、皮肤湿疹、长子、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得到相关卫生部门的证明)方可重新上岗.
6.2人员卫生的危害管理
6.2.1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直接接触人口食品的人员应穿藏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手套及口罩.
6.2.2从业人员接触直接人口的食品时,应进行手部清洁(必要时应藏手套),并使用洁净的专用 工具.
6.3.1对现场从业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食品卫生与安全知识的培训.6.3.2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离开加工和销售现场应换下工作装,并有监管制度,工作过程中手接触脏物、吸烟、如厕后、用餐后,应及时清洗,并有监督检查制度.
7意外因素的危害管理
7.1国家公告的传染性疾病传播时期和重大畜禽疫情时期,销售现场应按照GB19085的要求进行管理. 7.2销售现场应有断电应急措施,避免意外停电造成农副产品腐败变质.7.3应建立消防安全检查和监督制度,专人定期巡查消防设施设备的有效性,及时处理并记录,防控火灾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