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238-2026
人工智能道路交通大模型系统 服务能力通用要求
Artificial intelligence-General requirements forroad trafficlarge-scale model system service capability
目次
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缩略语 .........5总体框架6服务能力要求 6.1知识库6.2大模型训练平台6.3行业大模型6.4场景大模型6.5大模型应用开发平台7应用场景服务能力要求7.1路网监测7.2智能信控7.3辅助驾驶 107.4出行服务 II7.6干线管控 7.5应急调度 11参考文献 1213
前言
本文件为规范类指导性技术文件.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交通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理工大学、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中车(重庆)智慧轨道交通技术有限公司、百度云智(北京)科技 有限公司、南京理工大学、青岛海信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同济大学、中汽院(重庆)机器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深邦智能科技集团(青岛)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范科峰、宋文林、杨斐、宋书青、徐洋、路宏、董建、王品、莫洋、李广合、高爱颖、楼洪、胡编、刘成豪、王振宇、张馨予、张泽谦. 李鹏翔、韩钧宇、马鑫、赵剑、吴宇震、郭乙运、李波、崔庭琼、陈相、夏春龙、吴东锋、戚、王雯雯、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