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2479-2022代替GB/T22479-2008
花椒籽油
Zanthoxylum bungeanum seedoil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一更改了花椒籽油的定义(见3.1,2008年版的3.1),增加了2个术语及其定义,即花椒籽原油、成品花椒籽油(见3.2、3.3),副除了部分术语和定义(见2008年版的3.2~3.15);更改了产品分类(见第4章,2008年版的第4章);删除了不皂化物指标(见2008年版的5.1); 增加了花椒籽原油的质量指标(见6.1):更改了成品花椒籽油质量指标中透明度、色泽、过氧化值的要求(见6.2,2008年版的5.2),删除了含皂量、溶剂残留量、铁、铜指标(见2008年版的5.2);删除了卫生要求、添加剂使用限制、真实性要求(见2008版的5.3、5.4、5.5);更改了脂肪酸组成、色泽、水分及挥发物、酸价、过氧化值的检验方法(见7.5、7.7、7.8、7.10、 7.11,2008年版的 6.15、6 3、6 6,6 8、6.12);一删除了不皂化物、含皂量、溶剂残留量、钢、铁的检验方法(见2008年版的6.11、6.13、6.14、6.16 6.17);更改了检验规则(见第8章,2008年版的第7章):更改了标签标识要求(见第9章,2008年版的第8章): 更改了包装、储存、运输要求(见10.1~10.3,2008年版的9.1~9.3),增加了销售要求(见10.4).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粮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70)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南工业大学、武汉轻工大学、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学研究院、山东三星玉米产业科技有限公司、陕西为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玉兰、何东平、马传国、薛雅琳、王月华、刘强、纪俊墩、张四红、杨国龙、
毕艳兰、梁少华.
本文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8年首次发布为GB/T22479-2008;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花椒籽油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花椒籽油的分类、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签标识、包装、储存、运输和销售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花椒籽油的生产、销售和检验.
注:花椒籽原泊的质量指标仅适用于花椒籽原油的贸易.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5009.37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5009.16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脂肪酸的测定GB5009.22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GB5009.22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酸价的测定GB5009.23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动植物油脂水分及挥发物的测定 GB/T5490粮油检验一般规则GB/T5524动植物油脂扦样GB/T 5525 植物油脂透明度、气味、滋味鉴定法GB/T 5526 植物油脂检验比重测定法GB/T5527动植物油脂折光指数的测定 GB/T 5532 动植物油脂碘值的测定GB/T5534动植物油脂皂化值的测定GB/T15688动植物油脂不溶性杂质含量的测定GB/T17374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GB/T30354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采用花椒籽为原料加工制成的油品.
3.2花椒籽原油crude zanthoxylumbungeanum seed oil
采用花椒籽为原料制取的未经精炼的不能直接食用的花椒籽油.
GB/T 22479-2022
3.3成品花椒籽油finished productof zanthoxylum bungeanum seed oil采用花椒籽制取的并经过精炼加工的可供食用的花椒籽油.
4分类
花椒籽油根据加工工艺分为花椒籽原油和成品花椒籽油两类.
5基本组成和主要物理参数
花椒籽油基本组成和主要物理参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花椒籽油基本组成和主要物理参数
项目 指标折光指数(n) 1 472~1.481相对密度(d) 碘值《以 1;计)//(mg/g) 不溶性杂质含量/% ≤1.0 ≤0 05 ≤3.0过氧化值/(g/100g) ≤0.15 ≤0 25
7检验方法
7.1折光指数检验:按GB/T5527执行.7.2相对密度检验:按GB/T5526执行.7.3 碘值检验:按GB/T5532执行.7.5 7.4 皂化值检验:按GB/T5534执行. 脂肪酸组成检验:按GB5009.168执行.7.6 气味、滋味、透明度检验:按GB/T5525执行7.7 色泽检验:按GB/T5009.37执行.7.8 水分及挥发物检验:按GB5009.236执行. 不溶性杂质检验:按GB/T15688执行.7.10酸价检验:按GB5009.229执行. 7.97.11过氧化值检验:按GB5009.227执行.
8检验规则
8.1检验一般规则按照GB/T5490执行.
8.2扦样按照GB/T5524执行.
8.3出厂检验
8.3.1应逐批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8.3.2按第6章规定的全部项目进行检验.
8.4型式检验
8.4.1当原料、设备、工艺有较大变化,或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要求时,均应进行型式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