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
辽宁省地方 标 東准
DB21/T4370-2025
人民防空工程绿色建筑评价要求
Assessment requirements for green building of civilair defence works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目次
前言 III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基本规定..4.1一般规定4.2评价与等级划分..5安全耐久5.1控制项..5.2评分项.6健康舒适...6.1控制项..6.2评分项..7生活便利.7.1控制项..7.2评分项. 108资源节约. 128.1控制项. 128.2评分项. 19环境宜居 179.1控制项. 79.2评分项. 1710提高与创新, 6110.1一般规定 1910.2加分项,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辽宁省国防动员办公室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辽宁省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大伟、孙宝建、宁卫松、郑东华、苏航、刘秘、李林轩、陈宁宁、孟莉思、孙宇、丁峰、陈景云、李纪成、刘健新、李正开、周旭、段思宇、赵亮、绳松华、陈文升、冯生顺、赵树屹、董久民、张鸿达、刘健、王海涛、薛松峰、刘伯全、尹镇平、王阳、李彤、刘一民、李季阳、吴陶俊、刘大阳、商宗亮、贺俊辉、于淼、吴海钰、胡智铭、杨添崴.
本文件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间题和意见建议,均可以通过来电和来函等方式进行,我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
归口管理部门通讯地址:辽宁省国防动员办公室(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3号),联系电话:.
文件起草单位通讯地址:辽宁省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北二马路75号),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