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3645-2009
Test methods of fuel cell power system for passenger cars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目次
1范围 前言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测试用仪表精度的要求5试验前准备工作及试验条件 6性能试验方法附录A(规范性附录) 相关计算公式附录B(资料性附录)测试报告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附录B是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全国燃料电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42)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同济大学.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机械工业北京电工技术经济研究所、上海攀业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神力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侯永平、孙泽昌、余卓平、卢琛钰、马建新、王哲、张若谷、周鍵、董辉等.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乘用车用燃料电池发电系统测试方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乘用车用燃料电池发电系统测试方面的术语和定义、测试用仪表精度的要求、试验前准备工作及试验条件和性能试验方法.
本标准规定的测试内容包括:常规性能检测、起动特性测试、稳态特性测试、额定功率特性测试、峰值功率特性测试和动态响应特性测试.
本标准适用于乘用车用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发电系统.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面,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EQV) GB/T18384.3-2001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第3部分:人员融电防护(ISO/DIS6469-3:2000,
GB/T20042.1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术语
3术语和定义
GB/T20042.1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
发电系统净输出功率net output powerofpower system
简称发电系统功率.
3.2
电池堆效率efficiencyof fuel cell stack
燃料电池堆单位时间内所消耗燃料的能量转化为输出功率的份额,规定以氢气低热值(LHVa)计算.计算公式见附录A.
燃料电池发电系统单位时间内所消耗燃料的能量转化为有效功率的份额,规定以氢气低热值(LHVa)计算.计算公式见附录A.
3.4
意速工况idle state
发电系统处于工作状态,能维持自身工作,而不对外输出功率的工况.
3.5
冷机状态cold state
3.6
热机状态hotstate
燃料电池发电系统内部温度处于正常工作温度范围(正常工作温度由制造商规定)内.
4测试用仪表精度的要求
测试用仪表精度要求见表1.
表1测试用仪表精度要求
规定精度 备注电压传感器 名称 ≤0 5% FS(调量程)电流传感器 ≤0.5% FS(请量程)温度计 21干湿度计 ±3% 相对湿度复气流量计 ≤1% 按照相对误差计冷却液流量计 ≤1% FS(满量程)称重衡器 ≤0.5%
5试验前准备工作及试验条件
5.1试验前准备工作
a)试验前12h按照5.2.3做好燃料电池发电系统的准备工作,然后将燃料电池发电系统封存:b)在试验之前不得对燃料电池发电系统做任何改动.
5.2一般试验条件
5.2.1燃料电池发电系统的要求
燃料电池发电系统应满足以下要求:一燃料电池发电系统各系统要完整,能够在外接氢源的条件下正常运行:一燃料电池发电系统要有可靠的安全保障系统;一燃料电池发电系统在测试过程中不允许补充冷却液及加湿用水.
5.2.2测试条件
测试方应提供以下测试条件:一氢气高压气源,纯度满足使用要求:控制电源(如DC12V电源、DC24V电源等);直流辅助动力电源.
5.2.3测试前燃料电池发电系统状态规定测试前燃料电池发电系统状态应符合以下规定:冷却液加注完成:通氢气后燃料电池发电系统即可工作.
5.2.4制造商在测试前向测试方提供燃料电池发电系统相关技术参数.
6性能试验方法
6.1冷机方法
燃料电池发电系统(冷却液加注完成)在规定的温度和湿度条件下保温足够长的时间以保证燃料电池发电系统内部温度与环境温度相同,静置时间至少为12h.
6.2热机方法
按照制造商的使用规定,使燃料电池发电系统在一定功率下工作,同时监测燃料电池堆冷却液的出口温度,一且燃料电池堆冷却液的出口温度达到正常工作温度,即认为燃料电池发电系统达到热机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