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3771-2009
无机化工产品中堆积密度的测定
Determination of bulk density for inorganic chemical products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无机化工分会(SAC/TC63/SC1)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光明、熊萍.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无机化工产品中堆积密度的测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机化工产品中堆积密度的测定方法原理、仪器、分析步骤和结果计算.本标准适用于粒径大于45um的无机化工产品的堆积密度的测定.
2方法原理
一定量的试样通过圆锥形漏斗,自由落入已知容积的圆柱形料罐中,准确称量装满料罐的试料的质量,经计算获得被测试样的堆积密度.
3仪器
3.1堆积密度测定装置的材质:有机玻璃、塑料、不锈钢等.
3.2堆积密度测定装置:如图1所示.
1--料: 2--支果:3-漏斗.
图1堆积密度测定装置
3.3料罐体积的测定
3.3.1测定
将料罐洗净、晾干,盖上玻璃片,称量料罐和玻璃片的质量.小心将水倒人料罐中,近满时用滴管加水至全满,盖上玻璃片.用滤纸吸干料罐及玻璃片外部的水,玻璃片与料罐中水平面之间应无气泡,再称量料罐和玻璃片的质量.
3.3.2水的密度与温度相关参数
3.3.2.1表1给出了10C~27C水的密度参数.
表1
温度/C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密度/(g/mL) 0 999 73 9 6560 0 999 52 0 999 40 0 999 27 6660 0 998 97 0 998 80 0 998 62退度/T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密度/(g/mL) 0 998 43 82 866°0 208660 08 266°0 95 4660 0 997.32 0 997 07 0 996 81 S966°0
3.4料罐体积的计算
料罐体积以V计,数值以毫升表示,按式(1)计算:
式中:
灌满水的料罐及玻璃片的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m 未灌水的料罐及玻璃片的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4分析步骤
按图1安装好堆积密度测定装置.
称量料罐的质量,精确至0.1g.
关好漏斗下底阀门,将试样自然倒满,用直尺刮去高出部分.放好已知质量的料罐,打开漏斗下底阀门.使试料全部自动流人料罐中(也可以用玻璃棒先插开),用直尺刮去高出部分(刮平前勿移动料罐),称量试料和料罐的质量精确至0.1g.
5结果计算
堆积密度以单位体积的质量计,数值以克每毫升(g/mL)表示,按式(2)计算:
式中:
m-料罐和试料的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料罐的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V料罐体积的数值,单位为毫升(mL).
取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符合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