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4396-2009
食品工业用吸附树脂产品测定方法
Test method of adsorption resin for food industrial use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天津欧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边晖、洪育春、刘爽、终丽雷、任丽华、欧来良、吴倩、杨佳玲.
食品工业用吸附树脂产品测定方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工业用吸附树脂产品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以苯乙烯、二乙烯苯、丙烯酸酯类、丙烯睛等为聚合单体,以甲苯、液体石蜡等为致孔剂,在引发剂作用下共聚制得的应用于食品工业的吸附树脂中外观、重金属、有机残留物的测定.
2方法提要
2.1重金属检测
在弱酸性溶液中,硫化钠将重金属离子沉淀为相应的硫化物,所产生的颜色与标准色用目视法比较.
2.2有机残留物检测
试样中有机残留物经无水乙醇超声萃取,注入气相色谱仪并被载气带人色谱柱进行分离,流出物以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进行检测,根据外标法计算各有机残留物的含量.
3试剂与材料
应采取适当的安全和健康措施. 警告:本试验方法中使用的部分试剂具有毒性或腐蚀性,一些试验过程可能导致危险情况,操作者
3.1盐酸:分析纯.3.2乙酸溶液:14.3.3硫化钠溶液:100g/L.3.4铅(Pb)标准溶液:1 mL溶液含Pb 0.01mg. 3.5苯、1.2-二氯乙烷、丙烯腊、氯苯、二乙烯苯、甲苯、苯乙烯、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和甲基丙烯酸甲酯:色谱纯.3.6无水乙醇:色谱纯,应不含有干扰峰.
4仪器与设备
4.1烘箱.4.2马弗炉.4.3水浴锅.4.4比色管:50mL.4.5蒸发Ⅲ. 4.6气相色谱仪:带自动进样器,配有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4.7超声振荡器.4.8离心机:0r/min~4000r/min(可调).4.9棕色容量瓶:100mL、50mL和10mL 4. 10移液枪:1 μL~10 μL、10 μL~100 μL、100 μL~1 000 μL 和 0. 5 mL~5 mL.4.11移液管;5mL、10mL.4.12针式过滤器:0.45μm.
5分析步骤
5.1外观的测定
将试料置于干净的白色瓷盘中,放在明亮处,于自然光下目测.
5.2重金属的测定
5.2.1试验溶液的制备
称取经105C土2C干燥2h的2.0g试料(干基),精确到0.01g,置于蒸发Ⅲ中,炭化后于500C土25C灼烧至灰化完全,冷却后加2mL盐酸,在水浴上蒸发至干,冷却后用4mL乙酸溶液和20mL水 溶解残留物.必要时加以过滤,滤纸上的残留物每次用5mL水洗涤,共洗涤三次,合并滤液及洗涤液,稀释至50mL为试验溶液.取试验溶液25mL至50mL比色管中,为A管.
5.2.2铅(Pb)标准比色溶液的制备
为B管.
5.2.3测定
观察.A管所呈暗色不深于B管为合格.
5.3有机残留物的测定
5.3.1试样的制备
取10mL试料置于离心管内,在2000r/min土200r/min下离心5min.取上层已除去表面游离水的试料,称取2g(湿重,精确到0.0001g),置于50mL棕色容量瓶中,加人10mL无水乙醇,盖上塞液用过滤器过滤后备用.
5.3.2标准溶液的制备
5.3.2.1混合标准溶液母液的制备
按苯乙烯、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氯苯、甲苯、甲基丙烯酸甲酯、二乙烯苯、1,2-二氯乙烷、苯、丙烯睛的顺序,依次称取上述物质的标准品各0.1g(精确到0.0001g),置于100mL的棕色容量瓶中,用无水乙醇稀释至刻度,摇匀.
注:称取展序按照各物质的沸点由高到低排列.
5.3.2.2系列标准溶液的制备
用移液枪按表1所列的移取体积移取混合标准溶液母液,分别加人16个10mL的容量瓶中,用无水乙醇稀释至刻度,摇匀,得到下述系列标准溶液.
表1系列标准溶液的配制与对应的浓度
编号 移取体积/l 对应各有机残留物的浓度/(pg/ml)1 1 0.12 3 2 4 0.2 0 4 4 6 0 65 8 0 810 17 20 28 40 4
表1(续)
编号 移取体积/L 对应各有机残留物的浓度/(μk/ml)9 60 610 80 811 100 1012 200 2013 14 600 400 40 6015 800 8016 1 000 100
5.3.3系列标准溶液的测定
开启气相色谱仪,对色谱条件进行设定,参考条件参见附录A,待基线稳定后,取5.3.2.2制备的系列标准溶液进样分析,记下各次的峰面积,绘制下述标准曲线:
a)编号1~6的结果绘制各标准品在0.1μg/mL~1pg/mL浓度范围内的标准曲线; b)编号6~11的结果绘制各标准品在1pg/mL~10pg/mL浓度范围内的标准曲线;c)编号11~16的结果绘制各标准品在10μg/mL~100μg/mL浓度范围内的标准曲线.注:如果某一残留物的最低检出浓度高于0.1pg/mL.则以其最低检出浓度为第一浓度点绘制标准曲线.
5.3.4试样的测定
取5.3.1制备的试样溶液进样分析,记录色谱峰面积,根据试样中各残留物的浓度范围,代人合适的标准曲线查出相应的残留物质量浓度p((μg/mL).
如果试样中残留物浓度超出100μg/mL,则须将试样稀释后重新进样检测.
注:由于涉及的残留物种类多、含量低,建议采用加标法定性.
5.3.5分析结果的计算
试样中各残留物含量按式(1)计算:
式中:
x-一试样中残留物i的含量,单位为微克每克(μg/g)或毫克每千克(mg/kg);一从标准曲线上读取的试样溶液中各残留物i的质量浓度,单位为微克每毫升(μg/mL);V试样溶液的定容体积,单位为毫升(mL);稀释因子,若试样没有经过稀释,f=1. 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
5.3.6最低检出限(见表2)
表2最低检出限
有机残留物 丙烯晴 苯 1.2-二氧乙烷 二乙烯苯 甲基丙烯酸甲酯最低检出限/(mg/kg) 3 0 0 6 0 6 3 0 6 0有机残留物 甲苯 氯苯 二甲苯 苯乙烯最低检出限/(mg/kg) 6 0 3 0 6 0 6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