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4431-2009
Equipment and facilities in the prostheses and orthoses fitting units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目次
引言 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场地 5设施设备6设备的使用和管理
前言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残疾人康复和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48)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康复器具协会、浙江省假肢科研康复中心、北京康路博假肢矫形器有限公司、瑞哈国际(北京)假肢矫形器商贸有限公司、北京依露西康复工程技术开发中心、沈阳佳奥假肢矫形康复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蔡卫义、孙刚、王海鹏、张锐、廖琪、徐树秋.
引言
及设施设备不完善,不利于维护肢体残疾人或其他因病需安装辅助器具的患者的利益,影响行业的持续 本标准是为了解决假肢和矫形器临床生产装配机构没有设施设备的标准,部分生产装配机构场地发展的问题而制定的.
本标准是在调查国内本行业现状的基础上,对门诊检查、测量取型、模型加工、真空成型、机械修整、装配、功能训练等专用设施设备,按实用、普及的原则进行了基本规范,以维护肢体残疾人或相关患者的合法权益保证他们能接受科学、规范的康复服务,引导行业健康、科学发展.
为突出有关于假股和矫形器生产装配用途,通用的设施设备,如消防设施设备等应按国家消防部门的规定配备,不在此标准内规定.
假肢、矫形器装配机构设施设备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假肢和矫形器装配机构应该具备的场地、设施设备的种类和规格.本标准适用于从事假肢或矫形器临床装配的各类机构. 本标准不适用于从事假肢矫形器产品零部件、材料和通用矫形器成品的生产或销售机构.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面,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4191.1假肢学和矫形器学术语第1部分:体外肢体假肢和体外矫形器的基本术语JGJ/50-2001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GB/T14191.1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门诊检查室patient-reception room
为接待肢体残疾人或其他因伤、病需安装输助器具的患者并对其进行残疾或功能检查的工作场所.
对肢体残疾人或其他因伤、病需安装辅助器具的患者进行残股或身体测量、取石膏型的工作场所.
模型加工室moulding and modifyingroom 假肢、矫形器阴型或阳型修整加工的加工场所.
真空成型室vacuun-laminationroom
在阳型上通过抽真空的方法进行复合材料或热塑板材成型的加工场所.
3.5 机械修整室machinary finishingroom对已经成型的假肢或矫形器进行打磨、外形修饰、材料切割及其他加工的场所.
3. 6装配室assembling workshop room 假肢或矫形器对线、组装、调整、修改的工作场所.
3.7功能训练室gait-trainingroom进行假肢穿脱训练、功能代偿训练、步态训练和康复训练的场所.
3. 8 存贮间store room存放假肢或矫形器生产所需的零部件、塑料板材、化工材料的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