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5896.2-2010
Graphical symbols for use on equipment-CranesPart 2:Mobile cranes symbols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GB/T25896《设备用图形符号起重机》分为3个部分:
一第1部分:通用符号:
第2部分:流动式起重机符号:
第3部分:塔式起重机符号.
本部分为GB/T25896的第2部分,所规定的图形符号选自ISO7000:2004设备用图形符号索引和一览表》和ISO7296-2:1996(起重机图形符号第2部分:流动式起重机),图形符号的编排顺序 参考ISO7296-2:1996《起重机图形符号第2部分:流动式起重机).
本部分由全国图形符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9)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机械科学研究总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亮、白殿一、杨东拜、陈永权、邹传瑜.
设备用图形符号起重机 第2部分:流动式起重机符号
1范围
GB/T25896的本部分规定了流动式起重机用图形符号.
本部分适用于流动式起重机的操作控制器、指示器等,表明流动起重机设备的特征、操作指示、功能、状态等;也适用于与流动式起重机设备相关的文件,如使用说明书等.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25896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15565.1图形符号术语第1部分:通用GB/T16902.1-2004图形符号表示规则设备用图形符号第1部分:原形符号GB/T25896.1设备用图形符号起重机第1部分:通用符号
3术语和定义
GB/T15565.1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GB/T25896的本部分.
4图形符号
流动式起重机符号见表1.
5应用
5.1本部分应与GB/T25896.1配合使用.应用中,如还需使用其他符号,则应从GB/T25896的其他部分中选取.
5.2图形符号的应用应遵循GB/T16902.12004中8.3的规定.
5.3使用图形符号时应按表1中的图形符号进行等比例放大或缩小.
5.4表1中位于图形符号四周的角标不构成图形符号的内容,仅为图形符号复制及应用的依据.
表1流动式起重机符号
序号 图形符号 含义 说明发动机:往复式内燃机 ISO 7000:2004<1156)Engine;reciprocating internal hustion engine001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