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C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标准
JC/T 2893-2025
Recovery and grade of wood-plastic posites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建筑材科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轻质与装饰装修建筑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95)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永昇新材料有限公司、东莞市百妥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楚雄中信塑木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林东融、李青海、何维鑫、王勇斌、马忆菲、盛光辉、李龙娇、林东亮、夏巧云、胡寿伟、李俊鹏、朱洪亮.
木塑复合材料回收及分级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木塑复合材料的回收要求、再生料的分级、再生料性能评价方法、包装、运输和储存以及质量保证.
本文件适用于PVC基材和PE基材的木塑复合材料的回收.
本文件不适用于医疗用木塑复合材料和危险品包装用木塑复合材料.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043.1塑料简支梁冲击性能的测定第1部分:非仪器化冲击试验GB/T2914塑料氯乙烯均聚和共聚树脂挥发物(包括水)的测定 GB/T2918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GB/T9341塑料弯曲性能的测定GB/T26125电子电气产品六种限用物质(铅、汞、锡、六价铬、多澳联苯和多澳二苯醚)的测定HJ364废塑料污染控制技术规范ISO 2818:2018塑料通过机加工制备测试样本(Plastics-Preparation of test specimens bymachining)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回收recovery对废旧木塑复合材料进行收集和分选的过程.
3.2
木塑复合材料再生料wood-plastic posites recyeled pellets
回收木塑复合材料经收集和分选等工序重新加工成可供木塑复合材料生产使用(或部分使用)的原料(通常为颗粒或粉状).
4回收要求
4.1回收木塑复合材料应按照基材树脂(PE或PVC)的种类、发泡与否进行分类回收.4.2回收木塑复合材料的种类鉴别可以采用物理鉴别法、化学鉴别法和光谱分析鉴别法.
4.3回收过程的环境污染控制应符合HJ364的规定.
JC/T2893--2025
5木塑复合材料再生料的分级
5.1木塑复合材料再生料分为一级再生料、二级再生料和三级再生料,具体分级要求见表1.
表1木塑复合材料再生料分级
分级 冲击强度损失率 弯曲强度损失率一级再生料 ≤10% ≤10%二级再生料 >10% ~30% >10%~30%三级再生料 >30% >30%
5.2木塑复合材料再生料的水分应小于5%.
5.3木塑复合材料再生料重金属含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有害物质限量
项目 要求可溶性铅≤90可溶性镉≤60共挤层重金属/(mg/kg) 可溶性铬≤60可溶性汞≤60
6木塑复合材料再生料性能评价方法
6.1试样制备
将30%质量分数的木塑复合材料再生料与未经使用的木塑复合材料新颗粒充分混合,挤出成型为的木塑复合材料新料,作为对比试样,也挤出成型为木塑制品,分别按照GB/T1043.1和GB/T9341中 木塑制品,分别按照GB/T1043.1和GB/T9341中的规定制成冲击强度试样和弯曲强度试样.未经使用的规定制成冲击强度试样和弯曲强度试样.
冲击强度试验按照GB/T1043.1中简支梁缺口冲击强度试验方法进行,挤出成型的木塑制品,按照表3尺寸要求切取冲击试验样条.
表3冲击试验样条尺寸
长度! 宽度b 厚度h试样类型 m冲击试验样条 80±2 10.0±0.2 4.0±0.2
缺口应按照ISO2818:2018中的规定进行,切割刀具应能将试样加工成图1所示的形状和深度,且与主轴成直角.
缺口底部半径r=(0.25±0.05)m,
图1缺口示意图
弯曲强度试验按照GB/T9341中的规定进行,挤出成型的木塑制品,按照表4尺寸要求切取弯曲试验样条.
表4弯曲试验样条尺寸
长度!试样类型 宽度b 厚度h弯曲试验样条 80±2 10.0±0.2 4.0±0.2
6.2状态调节
48h,不超过96h,并在温度(23土2)℃,相对湿度(50±10)%环境下试验. 试样状态调节按照GB/T2918中的规定进行,温度(23土2)℃,相对湿度(50±10)%,时间不少于
6.3测试方法
6.3.1冲击强度损失率
本塑再生料和对比试样的冲击强度测试按照GB/T1043.1中的规定进行,结果为6个试件的算术平均值.按公式(1)计算冲击强度损失率,精确至0.1%.
a=E (①
式中:
Aa冲击强度损失率,%;
E一对比试样的冲击强度算术平均值,单位为焦耳每米(/m);
E--木塑再生料冲击强度算术平均值,单位为焦耳每米(J/m).
6.3.2弯曲强度损失率
木塑再生料和对比试样的弯曲强度测试按照GB/T9341中的规定进行,结果为6个试件的算术平均值.按公式(2)计算冲击强度损失率,精确至0.1%.
式中:
△b--弯曲强度损失率,%;
-对比试样的弯曲强度算术平均值,单位为兆帕(MIPa): --木塑再生料弯曲强度算术平均值,单位为兆帕(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