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6292-2010
金锗蒸发料
Gold-germanium evaportation material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前言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永刚、朱晓光、王永辉、雷继峰、熊晓东、江轩、李娜、童坠. 本标准由北京有研亿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负责起草.
金锗蒸发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金储蒸发材料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运及质量证明书与订货单(或合同)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方法生产的金储蒸发材料,该产品主要用于分立器件、发光二极管制造等行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5077贵金属及其合金材料儿何尺寸测量方法
3要求
3.1产品分类
按合金元素组成分成5个牌号:Au88Ge,Au88GeSb、Au86GeNi、Au83GeNiAu80GeNi.
3.2化学成分
合金元素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单位为质量分数/%
主成分 杂质元素,不大于产品名称 Au Ge Sb Ni Pb Zn cd 总量Au88Ge 余量 11. 5~12 5 0 05 0.05 0 05 0.15Au88GeSb 余量 11. 5~12 5 0 13~0 17 0 05 0 05 0 05 0.15Au86GeNi 余量 11 3~12 3 1. 5~2. 5 0 05 0 05 0 05 0 15Au83GeNi 余量 10 9~11 9 4.5~5 5 0 05 0.05 0 05 0 15Au80GeNi 余量 10. 5~11 5 7.5~8 5 0 05 0 05 0 05 0 15
3.3规格尺寸
金错蒸发料的规格尺寸要求见表2所示,供需双方可协商生产其他规格.
表2
产品名称 形态 规格尺寸/mm厚度 允许偏差 宽度 允许偏差 长度 允许偏差Au88Ge 条状 1 4 ±0.2 8.5 ±0 5Au88GeSh 条状 1.4 ±0.2 5.5 ±0 5 -Au86GeNi 片状 1 ±0.2 5.0 ±0 5 5.0 ±0.5片状 1 ±0.2 5.0 ±0.5 5.0 ±0.5Au80GeNi 片状 ±0 2 5 0 ±0 5 5.0 ±0 5
3.4表面质量
金错蒸发料表面应光亮平整、洁净;应无指痕、无油污和锈蚀;无夹杂、无油污和无锈蚀:应无颗粒附加物和其他沾污.
3.5包装质量
真空袋封口要平整无贯通,真空袋体无漏润,无真空泄漏.
4试验方法
4.1产品主元素及杂质元素含量按照附录A的规定进行. 4.2产品儿何尺寸的测量按GB/T15077规定进行.4.3外观质量用目视检查,如发现异常现象,在10倍放大镜下目视检查.4.4包装质量采用目测检查.
5检验规则
5.1检查和验收
5.1.1产品应由供方检验部门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或订货合同)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明书.5.1.2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与本标准(或订货合同)的规定不符时,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1个月内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仲裁取样由供需双方共同进行,
5.2组批
金错蒸发料应成批提交检验.每批应由同一投料批、同一规格、同一牌号的产品组成.
5.3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取样位置及数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检验项目 取样位置 取样数量 要求的章条号 检验的章条号化学藏分 铸锭编孔下 但不少于1个铸锭;每铸锭取1个样 按铸锭数量的20%进行抽检, 3 2 4.1几何尺寸 成品随机取样 按GB/T2828.1标准取S-1.AQL1.5抽取样品 3 3 4.2外观质量 成品随机取样 按GB/T 2828 1 标准取 S-1-AQI1.5 抽取样品 3 4 4 3包装质量 逐件 3 5 4. 4
5.4检验结果判定
5.4.1化学成分不合格时,判该锭不合格.重新取双倍数量的铸锭取样进行检验,若仍有不合格,则判该批不合格.5.4.2几何尺寸不合格时,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5.4.3外观质量不合格时,判该批产品不合格.5.4.4包装质量不合格时,判该件产品不合格.
6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证明书
6.1标志
在已检验合格的每袋产品上应附标签,注明:
a)产品名称;b)规格;c)净重;d)毛重; e)批号:生产日期:g)供方名称:h)生产厂家地址电话.
6.2包装、运输和贮存
6.2.1外包装采用纸箱或木箱包装.经供需双方协商还可采用其他方式包装.6.2.2产品运输过程中应防止碰伤、擦伤,不得损坏和沾污产品,并保证运输过程中产品及包装完整.6.2.3产品应保存于清洁、干燥的环境中.
6.3质量证明书
每批产品应附有质量证明书,注明:
a)客户名称:b)供方名称; c)产品名称;d)规格;e)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