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6374-2010
接运遗体服务
Service for receiving and carrying corpse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前言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殡葬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54)归口.本标准由中国殡葬协会和民政部一零一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肖成龙、王玮、林建清、万齐华.
接运遗体服务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遗体接运服务要求和检验方法.水灾、震灾、矿难等事故和凶杀等现场)之间的本地与异地遗体接运,不适用于国际运尸.
本标准适用于国内普通场所(医院、家庭、殡仪馆、火葬场和其他普通场所)和特殊场所(交通、火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标准,然而效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 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T17220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GB19053殡仪场所致病菌安全限值GB19193疫源地消毒总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文适用于本标准.
3. 1遗体corpse死亡人员遗留的躯体,包括怀孕24周及以上时间死胎的躯体.
3.2普通造体ordinary corpse正常死亡、完整而未腐败的遗体.
特殊遗体special corpse 非正常死亡的或残缺破损、腐败变质的遗体,包括事故性遗体和患传染病死亡的遗体.
3.4遗体接运receive and carry corpse核对、查验、接收、装险、运送和移交遗体等的全过程.
遗体接运工worker for receiving and carrying corpse在殡仪服务机构,从事遗体接运服务的专业人员.
3.6死亡证明death certificate由公安机关或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开具的判定个人死亡的书面文件.
3.7遗体查验checkcorpse正式接收遗体前,对所接运遗体的身份、状态、性质及其附属物品进行的检查和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