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6394-2011
水性薄膜凹印复合油墨
Water based gravure lamination ink for film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油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27)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山西精华科工贸有限公司、浙江永在化工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重声、吴敏、白鹏飞、王尔健.
水性薄膜凹印复合油墨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性薄膜回印复合油墨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在凹版轮转印刷机上使用的承印物为经处理的聚丙烯、聚酯等印刷用塑料薄膜的水性薄膜凹印复合油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面,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3186色漆、清漆和色漆与清漆用原材料取样GB/T13217.1液体油墨颜色检验方法GB/T13217.3液体油墨细度检验方法GB/T13217.6液体油墨着色力检验方法 GB/T13217.4-2008液体油墨粘度检验方法GB/T13217.7液体油墨附着牢度检验方法GB/T26395-2011水性烟包凹印油墨QB2930.1油墨中某些有害元素的限量及其测定方法第1部分:可溶性元素
3要求
本类产品各项技术性能要求应符合表1、表2、表3规定.
表1技术性能
项 日 油墨 冲淡剂 调金油颜色/级细度/um 20粘度/s 13~50 13~50 18~50着色力/% 100±5附着牢度/% >90 6 >90刺离力/(N/15 mm) ≥0.6 ≥0 6 >0 6乙醇、异丙醇、正丙醇含量/% ≤30 0 ≤30 0 ≤30 0
表2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最大限量
化合物 苯 甲苯 乙苯 二甲苯 苯乙烯 正丁醇 丁南 4-甲基- 环己酮2-戊酬限量 0 1 20. 0 20 0 20 0 30 0 5 0 10 0 1.0 1 0
表3可溶性有害元素的最大限量
单位为毫克每千克
元累名称 砷As Ba Cd 铬Cr 铅Pb 汞Hg 硝Se限量 60 25 1 000 75 60 90 60 500
4试验方法
4.1颜色按GB/T13217.1规定执行.
4.2细度按GB/T13217.3规定执行.
4.3粘度 按GB/T13217.4-2008第3章规定执行.
4.4着色力按GB/T13217.6规定执行.
4.5附着牢度按GB/T13217.7规定执行.
4.6剥离力按附录A进行
4.7乙醇、异丙酵、正丙醇含量按GB/T26395-2011的附录A规定执行.
4.8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最大限量 按GB/T26395-2011的附录B规定执行.
4.9可溶性有害元素的最大限量按QB2930.1规定执行.
5检验规则
5.1组批与抽样
5.1.1组批以一次投料单机或机组完成的单位产品为一批.
5.1.2抽样 产品按GB/T3186方法进行取样,样品应分两份,一份密封备查,另一份作检验用样品.
5.2检验分类
5.2.1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为颜色、细度、粘度、附着牢度、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
5.2.2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要求中规定的全部项目.当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b)因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c)正常生产后,型式检验周期为六个月;d)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e)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
5.3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中全部指标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如有一项及以上指标不符合本
GB/T 26394-2011
标准要求时,则从同批产品中重新加倍取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复检后仍有一项及以上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6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6.1标志、标签
产品包装上的标志、标签应有商标、生产单位、地址、产品名称、型号、批号、生产日期、产品标准编号、保质期、净含量及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当用户有要求时应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
6.2包装
产品用密封塑料桶或带有塑料内胆的密封铁桶包装.
6.3运输
产品在符合6.2的包装要求下,可用车、船等交通工具运输,但在运输和搬运过程中,不得抛、摔、碰撞,防止雨淋、日晒.
6.4贮存
产品不得露天存放,应贮存于阴凉、通风的仓库内,库房内不得有火源.在规定贮存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产品保质期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