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6591-2011
粮油机械 糙米精选机
Grain and oil machinery-Husked rice separator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前言
本标准由国家粮食局提出.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全国粮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粮食储备局武汉科学研究设计院、湖北永祥粮食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龙继英、石定秒、王解.
粮油机械糙米精选机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糙米精选机的有关术语和定义、工作原理、型号及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糙米清理、分级用的糙米精选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面,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3768声学声压法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反射面上方采用包络测量表面的简易法GB/T13306标牌GB/T24854粮油机械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T24855粮油机械装配通用技术条件GB/T24856粮油机械铸件通用技术条件GB/T24857粮油机械板件、板型钢构件通用技术条件 GB/T25218粮油机械产品涂装通用技术条件GBZ15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T192.1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糙米husked rice.brown rice稻谷脱去外颖壳后的颖果.
3. 2 糙米精选机huskedrice separator
根据粮粒厚度不同,利用一定孔型的筛筒将糙米中的破碎粒、未熟粒分离出来的设备.
4工作原理
利用糙米与破碎粒及未熟粒的厚度差异,通过回转运动的筛筒将破碎粒和未熟粒从糙米中分离.
5型号及基本参数
基本参数项目包括:型号、产量、筛简转速、功率、风量、外形尺寸,在使用说明书等技术文件中应明
GB/T 26591-2011
确标明.
6技术要求
6.1一般要求6.1.1糙米精选机应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6.1.2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等应附有合格证,经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6.1.3筛板表面形状为槽孔式;筛筒组件的进口法兰、辐板、出口法兰、关节轴承盖均采用冲压成型,按6.1.4铸件应按GB/T24856执行. GB/T24857的规定执行.6.1.5装配应按GB/T24855执行.6.1.6糙米精选机涂装按GB/T25218的规定执行.
6.2.1筛筒安装时应注意接缝方向,从出料端观看,接缝为左上右下的装于上部和下部接缝为左下右 上的装于中部.6.2.2清洁板的安装方向应与转向一致,从出料端观看,清洁板伸出端位置左上右下的装于上部和下部,左下右上的装于中部.6.2.4在正常工作条件下,超米精选机工作场所的粉尘浓度应不超过10mg/m. 6.2.3整机安装完成以后,运转应正常平稳,无异常振动、声响,正常运行时,空载噪声应不大于85dB(A).6.2.5正常运行4h时,轴承温升应不大于35C,轴承温度最高不大于75℃.6.2.6筛板表面形状为槽孔式,采用冲压成型,槽孔按GB/T24857执行.
经过精选机的糙米,其破碎粒、未熟粒含量应不大于4%.
6.4.1安全警示标志应符合GBZ158的规定.6.4.2外露传动带应加防护罩.6.4.3电气设备安全应符合GB5226,1的规定.
7试验方法
7.1条件和要求
7.1.1试验场地和机器的安装应符合糙米精选机说明书的有关规定,试验设备应配有相应的起动和过7.1.2试验用动力为电动机,其功率应符合配套要求. 载保护装置,并能满足试验要求.7.1.3试验用仪器、仪表和量具应按有关规定检定合格,并在有效使用期内.7.1.4试验电压为380V,偏差不大于±10%.7.1.5试验过程中的机器操作和检验均由固定的操作人员进行操作.7.1.6空运转试验应在标定转速下进行,运转时间不少于30min.
7.2机械性能测定
7.2.1噪声测定:按照GB/T3768中规定的测定方法进行.7.2.2粉尘测定:按照GBZ/T192.1规定的方法测定整机工作场所的粉尘浓度.7.2.3轴承温升:采用测温计在试验开始和结束后测定各输承外壳的表面温度,并算出温升.
7.3.1取样方法:在试验过程中,在糙米精选机的出料口取样三次,其时间间隔为15min.每次取样2份,每份不少于1kg.一份作原始样,一份作平行样.
7.3.2破碎粒、未熟粒含量的测定:将3份原始样品混合均匀后分取50g样品作为试样进行挑选,称量.
7.3.3破碎粒、未熟粒含量按式(1)计算:
式中:
Q.一试样糙米中破碎粒、未熟粒质量,单位为克(g): 3-破碎粒、未熟粒含量,%;Q-试样糙米质量,单位为克(g).
7.4其他要求和相关参数测定
6.1、6.2和6.4中给定标准要求的按其标准规定测定方法检验,其他要求的检测采用常规方法或目测.
8检验规则
8.1检验分类
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两类.
8.2.1出厂检验项目按6.1、6.2、6.3执行.8.2.2每台出厂趟米精选机应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8.3型式检验
8.3.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糙米精选机投产; b)糙米精选机投产后,当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动,可能影响糙米精选机性能:c)米精选机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d)连续生产三年;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 f)国家有关质量管理部门提出检验要求.
8.3.3型式检验采取随机抽样,抽样数为5%,但不少于2台.
8.4判定规则
8.4.1型式检验结果应符合第6章的规定.8.4.2对任一台或任一项检验不合格,允许修复一次后加倍抽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若仍不符合规定,则判定为不合格.
9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9.1.1在明显位置固定糙米精选机标牌,标牌内容按GB/T13306执行. 9.1标志9.1.2外包装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按GB/T191执行.
9.2包装
9.2.1按GB/T24854的规定执行.
9.2.2随机文件和备件应包括: 使用说明书;检验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