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级社
纤维增强塑料船检验指南
第1章通则
1.1一般规定
1.1.1《纤维增强塑料船检验指南》(以下简称“本指南”)适用于以不饱和聚酯树脂、环氧树脂、玻璃纤维或高强纤维(如芳纶纤维、碳纤维、PE材料等)为主要构造材料,以手糊成型(或辅以喷射成型)工艺、真空成型工艺建造的纤维增强塑料船舶的船体检验.
1.1.2本指南适用航行于沿海、遮蔽航区和内河水域的民用船舶,但不适用于游艇.
1.1.3纤维增强塑料船的轮机、电气、消防、救生、航行设备等其它方面的检验,应符合CCS《内河船舶入级规则》、《国内航行海船入级规则》及CCS的相关规定.
1.1.4本指南适用于中国船级社检验的纤维增强塑料船,其它船检机构亦可参照执行.
第2章建造检验
2.1一般规定
2.1.1船舶的建造应依据批准的图纸进行,并遵守CCS相关规范、规则及技术标准.
2.1.2船舶设计图纸的审查和船舶的建造检验,应分别由船舶设计单位和船厂向CCS 提出书面申请.
2.1.3制造纤维增强塑料船的船厂应按规定向CCS 申请工厂认可和工艺认可.
2.1.5建造过程中的检查和成型后船舶的检查应在验船师的监督下进行.
2.1.6船舶的密性试验和强度试验应符合CCS关于纤维增强塑料船的相关规范.
2.1.7对于高寒地区的纤维增强塑料船,原材料建议采用乙烯基酯树脂或环氧树脂,并尽可能采用真空成型工艺.
2.2建造过程中的检查
2.2.1船体在铺敷成型过程中验船师应对外观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现层板起泡、空洞、分层、皱褶、树脂流挂或堆积、空隙率过大等缺陷时,应要求船厂及时采取补教措施予以修复.
2.2.2在建造过程中应特别注意下列项目的检查:
(1)模具的线型尺寸是否符合图纸及工艺文件要求:(2)检查模具的工作表面,确保其清洁,且脱模剂已完全均匀地覆盖整个工作面:(3)铺敷第一层增强纤维材料前,检查胶衣的厚度、均匀度和凝胶情况:(4)检查芯材的尺寸及预理件位置的正确性.检查芯材接头型式及尺寸是否符合图纸要求:(5)检查增强纤维材料的铺放方向、顺序以及搭接宽度是否符合图纸和工艺文件的要求:(6)检查层板厚度变化过渡区(包括夹层板和单层板的过渡)是否符合规范和工艺要求:(7)检查增强纤维材料是否被均匀浸渍、压实,尤其是边角、折角和线形突变处:(8)检查构件交叉处增强纤维材料的铺放方向、顺序以及搭接宽度是否符合图纸和工艺文件的要求:
(9)检查是否在船体上同时或按相同工艺制作了试样层板:
(10)检查二次胶接是否符合《纤维增强塑料船建造规范》规定:
(11)检查环境的温度和湿度是否满足胶衣、树脂允许使用的环境,并记录室内温度、
2.2.3脱模前,测量船体硬度是否满足工艺要求.
2.2.4原材料的检查
(2)检查不同成型工艺中材料适用性,树脂的使用应按生产商的建议进行:
(3)检查采用增强纤维塑料制作的水舱和油舱材料的适用性:
(4)铺敷前树脂配制应进行凝胶试验,确定树脂的粘度和固化时间,并在铺敷过程中记录凝胶时间,防止固化过快或过慢.
(5)使用前检查高强纤维是否已根据制造厂的建议进行了表面处理.
2.2.5预埋件的检查
(1)预埋材料的布置应与图纸相符:
(2)预理件材料应具有耐腐蚀性,且表面干燥.
2.2.6舱壁与船体结构的连接检查
(1)检查舱壁的布置:
(2)检查用于结构成型芯材的尺寸、形状、布置和节点符合图纸要求:
(3)检查结构糊制时与层板和其他结构的搭接宽度及过渡符合工艺要求:
(4)当舱壁采用二次胶接时,其节点连接方式应经认可.应特别注意结构突变处、空间狭小处的糊制和过波的合理性.
2.2.7船体与甲板的合找检查
(1)检查合拢间隙,过大时应采取措施加强:(2)检查结构胶,连接螺栓的使用情况(如有时).合拢后由于空间狭小,部分结构无法翻制时,可采用结构胶粘接或发泡处理.
2.2.8树脂导入成型(真空成型)检查
(1)检查手糊部分已按要求进行糊制:
(2)检查真空成型部分铺层已按设计要求进行铺设:纤维增强材料的类型/型号和铺设方向、顺序符合设计图纸要求;纤维增强材料的接缝位置的对接方式和/或搭接宽度符合工艺要求:检查层板厚度变化区过渡(包括夹层板和单层板的过渡)符合规范和工艺要求:检查预埋件
及其布置符合图纸和规范要求;
(3)树脂导入、固化并撤去真空袋后应检查表面成型质量,如发现缺陷,尤其是增强纤维材料未被树脂浸润时应补救处理.
2.3成型后检查
2.3.1构件成型后应检查树脂的固化程度和支撑情况.
2.3.2层板必须在达到一定固化程度(通常为巴氏硬度40以上)后才能脱模.在脱模后到充分固化前,应检查船体的支撑情况.
2.3.3脱模后应检查船体或构件的外表面,尤其是成型困难的部位,发现缺陷应予以修补.
2.3.4对船体上部、船壳的开孔和管孔等锐角部位可采用敲击方法检查空穴.如发现有明显空穴应予以修补.
2.3.5船舶完工后应进行结构完整性检查.
2.3.6对有厚度要求的构件和部件应测量其厚度.当无法采用无损检测方式确认铺层厚度时,可采用铺敷工艺认可方式.若厚度不足时应进行计算复核,必要时应进行加强.
2.3.7在船体充分固化后,应检查船长、船宽和型深等主尺度.
2.3.8审阅试板检测报告.当试板中关键指标不符合设计要求时,应对船体结构重新计算,必要时采取加强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