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性文件GUIDANCENOTESGD31-2023
中国船级社
船舶远程检验指南 GUIDELINESFORSHIPREMOTESURVEYS
2023
2023年7月1日生效
Effective from 1 July 2023
前言
中国船级社于2020年完成船上5G通讯技术的船舶远程检验研究,IACS于术、数字化技术在船舶检验领域的广泛使用,部分检验被允许采用远程检验代替验船师登轮检验.
船舶远程检验在满足本指南要求的同时,必须满足中国船级社《钢质海船入级规范》、国际公约、船旗国主管机关、港口国监督机构以及地区性组织的相关要求,确保远程检验与验船师登轮检验具有相同的有效性.
目录
第一章通则
1.1目的.1.2适用范围. 1.3定义.
2.1一般要求. 32.2网络条件.2.3硬件条件 2.4软件条件. 62.5数据安全 6
第三章远程检验实施程序 .8
3.1检验受理. 3.2检验评估. 83.3检验实施. 8 83.4报告和记录.. 10
第一章通则
1.1目的
1.1.1本指南规定了中国船级社(以下称"本社"或CCS)船舶远程检验的实施要求,基于本社《钢质海船入级规范》、国际公约、船旗国主管机关、港口国监督机构、地区性组织的相关检验要求,明确了在实施船舶远程检验的具体要求,可作为本社验船师、船公司、船舶高级船员实施船舶远程检验的指导性文件.
1.1.2本指南对CCS远程检验实施的原则、过程、程序提出要求,对采用远程检验方式的最低要求做出明确.验船师有权根据实际检验情况提出其他检查要求,旨在确保船舶检验没有因采用远程方式导致检验质量有所降低,使远程检验与登轮检验具有相同有效性.
1.2适用范围
1.2.1本指南适用于本社CSA入级船舶,包括自航船舶和非自航船舶.经本社评估接受,可以远程方式实施如下检验:
.1以实时通讯方式为主要手段开展,指定范围内的年度检验项目,以远程方式实施的年度检验项目做为年度检验分步进行的一部分:
.2以实时通讯方式为主要手段开展,无动力驳船或者建船等非自航船舶未过期的年度检验:
.3以实时通讯方式开展的漂浮状态下的船底外部检查;
.4机械计划保养系统(船级附加标志:PMS)和轮机循环检验(船级附加标志:CMS)项目:
.5船级临时检验,例如检验展期,船级条件签发/展期/删除,轻微的结构、机械装置、设备损坏或者缺陷,设备升级更换配件等:
.6经本社一事一议评估认为通过远程检验能够达到与登轮检验具有相同有
效性的其他检验项目.
1.2.2对于涉及法定项目的远程检验,除非IMO有明确要求,原则上不予受理.1.2.3对仅涉及文件资料的验证、更改或补发,例如对图纸资料、技术文件的验证,补发证书、证明文件,增加或减少船舶适装货品等,根据已有的文件资料能够完成相关工作,不必登轮进行实船核对的情况,不属于远程检验.
1.3定义
1.3.1远程检验:系指验船师不亲临检验现场,通过应用移动通信技术获得与现场检验程度相当的过程或检验过程信息,进而实现检验的一种方式.
1.3.2信息通讯技术:为实施远程检验所使用的信息采集、传输、获取、存储、处理、分析等硬件和软件技术.
1.3.3检验过程信息:系指能够反映船舶结构、设备状况或其检查过程的电子文件或实时通讯内容,一般通过移动通信技术传输,为远程检验验船师提供检验和判断的依据.其中检验电子文件可以是照片、视频、文件和资料、船长或轮机长声明等.
1.3.4无人机:系指无人驾驶飞机,是利用无线遥控设备和自备的程序遥控装置操纵的不载人飞行器,由飞控人员或驾驶员控制,可用作采集检验过程信息.
1.3.5智能眼镜:系指集成了视频和图像拍摄、视频通讯等智能功能的穿戴式眼镜,可用作采集检验过程信息.
1.3.6实时通讯:系指通过视频通讯平台,利用移动通信技术实现声音、视频同步传输的应用程序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