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告
第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发布《船舶技术法 规体系框架(2020)》的公告
《船舶技术法规体系框架(2020)》按规定程序已经交通运输部批准,现予公布,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2020年4月8日
船舶技术法规体系框架
(2020)
为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船舶技术法规在推进造船业和航运业健康有序发展中的指导、规范、引领和保障作用,针对船舶技术法规跨行业、跨领域、跨专业的特点,以需求为导向、以技术为支撑、以服务为根本,建立适应新时代需要的涵盖船舶、海上设施和船运货物集装箱全生命周期的船舶技术法规体系,制定本体系框架.
船舶技术法规体系是促进我国船舶技术法规科学化、合理化的重要基础,是今后一段时期开展船舶技术法规制定修订工作和编制具体工作计划的基本遵循,是促进我国水上运输及相关行业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
一、法律依据
船舶技术法规是指为保障水上人命财产安全、防止环境污染、保障船员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以及满足管理基本需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组织制定的关于船舶、海上设施、船运货物集装箱和船用产品等的国家强制性的技术和检验制度性要求.
制定船舶技术法规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主要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8.《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9.《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10.《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11.《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12.《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
1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二、船舶技术法规体系构成图
船舶技术法规体系构成图如下:
三、船舶技术法规的主要内容
船舶技术法规的内容一般包括技术要求和检验制度性要求.对已经较为成熟、类别相对固定且可长期施行的技术法规,以规则命名;对随着新技术新业态发展,业界尚无足够经验又急需的,采用科学研究与技术法规起草同时进行的方式制定出的技术法规,以暂行规则命名.
1.技术要求是船舶、海上设施和船运货物集装箱设计、修造,营运和监管等各方都应遵循的安全和环保技术标准,包含航区、吨位大量、载重线、结构(材料、焊接、结构试验、结构强度等)分舱与稳性、机电设备、消防(防火、探火与灭火)、救生设备
与装置、无线电通信设备、航行设备、信号设备、防污染(油类污染、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包装有害物质污染、生活污水污染、垃圾污染、空气污染)结构与设备、舱室设备、与船舶硬件直接相关的管理和操作性要求以及其它技术要求等.
在制定具体技术要求时,可采用其它组织制定的标准,如有关国际标准以及国家标准、船舶和其它相关行业标准等,采用国外组织制定的标准需由海事局按规定程序公布.在结构和机电设备方面,可通过认可船级社规范作为细节补充,以满足设计、建造和维护的具体需要,认可的船级社规范需由海事局按规定程序认可和公布.
2.检验制度性要求是船舶检验机构开展法定检验以及船舶、海上设施和船运货物集装箱接受法定检验应遵循的制度依据,包含检验类型、检验范围、检验项目、检验方法、证书格式、检验和发证程序以及设计、修造、营运和监管等各方的责任界定等.
四、船舶技术法规体系框架分类
(一)通用类技术法规.
1.基础类.
(1)《吨位丈量规则》,适用于中国籍船舶和海上设施的吨位文量.
(2)《航区划分规则》,适用于我国海上和内河水域的航区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