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性文件GD006-2025
中国船级社
2025
2025年4月1日生效
前言
国际海事组织相继制定了船舶温室气体减排战略目标、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规则,愈来愈严格的排放控制法规要求给船舶设计与营运管理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随着船用燃料市场价格的攀升,船舶营运过程中燃料消耗成本也给营运者带来很大压力.船舶工业界迫切寻求提高船舶能效、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有力措施.
2015年12月,中国船级社发布首部《智能船舶规范》,提出了“一平台N应用”的智能船舶架构,其中,船舶能效管理智能化是智能技术应用的一个重要方向,拟通过获取船舶航行、耗能、装载、天气与海况、船舶自身等状态信息和数据,进行大数据分析,评估船舶能源利用、航行状态、系统与设备运行状态等,根据评估结果提出能效优化建议,以不断提高船舶能效管理水平.规范还提出了智能能效管理应具有的基本功能和附加功能.
为保证智能能效管理规范要求的有效实施和应用,中国船级社结合工业界智能系统研发、船上应用、图纸资料审核、检验等经验,编制了《船舶智能能效管理检验指南》,本指南是CCS《智能船舶规范》的组成部分,补充规定了智能能效管理系统的技术要求、图纸资料审查、产品认可与检验、智能能效附加标志检验等要求.
本指南由CCS编写和更新,通过网页
目录
第1章通则.
1.1目的...1.2适用范围..1.3定义.
2.1一般要求...22.2数据采集.. 22.3数据采集周期及存储,2.4能效/能耗及排放数据分析,2.5能效及能耗评估.2.6能效管理辅助决策.2.7能效辅助管理,
第3章航速优化
3.1一般要求.3.2基于航次计划的航速优化.3.3基于经济效益的航速优化. 5
第4章基于纵倾优化的最佳配载 6
4.1一般要求.4.2纵倾优化及配载优化要求. 6
5.1图纸资料. 85.2审查要点...
6.1适用范围.
6.2认可/检验依据.6.3典型样品的选择.6.4产品持证要求..6.5型式认可...
7.1新建船舶初次检验: 157.2现有船舶初次检验. 16
8.1年度检验...178.2中间检验. 178.3特别检验.. 17
第9章附表. 18
第1章通则
1.1目的
1.1.1本指南补充规定了船舶能效在线智能监测、航速优化、基于纵倾优化的最佳配载相关要求,可作为船级社、船舶设计单位、制造厂、服务供应商和船东、船舶管理公司等开展 相关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1.2适用范围
1. 2.1 本指南适用于申请 CCS i-Ship(E)、i-Ship(Es)和i-Ship(Et)附加标志的船舶,附加标志说明及要求见CCS《智能船舶规范》第5章5.2.1.
1.2.2i-Ship(E)附加标志包含了EOM附加标志的功能及要求,EOM附加标志的功能主要包括船舶设备监测、能源管理、能效管理等,i-Ship(E)除EOM的功能要求外,还包含了能效辅助决策等功能.E0M附加标志检验要求见《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第1篇第6章第7节.
1.3定义
1.3.1CCS《智能船舶规范》第5章5.1.7、5.1.8规定的定义与缩写适用于本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