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7574-2011
睫毛膏
Mascara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日用化学工业研究所、玫琳凯(中国)化妆品有限公司、杭州珀莱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名臣有限公司、广州市诗诗日用化工有限公司、浙江方圆检测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康薇、沈敏、谢巍、蒋丽刚、程双印、许龙、何乔桑、范新雨.
睫毛膏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睫毛膏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睫毛膏产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296.3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GB/T13531.1化妆品通用试验方法pH值的测定 GB/T22731日用香精QB/T1684化妆品检验规则QB/T1685化妆品产品包装外观要求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化妆品卫生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睫毛膏mascara
以油脂、水、蜡、增稠剂、颜料、成膜剂、乳化剂等为原料经混合乳化工艺,或以蜡、油脂、高分子聚合物、溶剂、颜料等原料经混合工艺制成的粘稠状产品,主要起修饰、美化眼部睫毛的作用.
4要求
4.1使用的原料
应符合《化妆品卫生规范》的要求,使用的香精应符合GB/T22731的要求.
4.2感官、理化、性能指标
感官、理化、性能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感官、理化、性能指标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外观 均匀细腻的粘稠音体感官指标 色泽 符合规定色泽,颜色均匀一致pH 值(水包油型) 气味 5 0~8 5 无异味理化指标 耐热 (40±1)℃,24h,恢复室温后,能正常使用耐寒 10℃~-5℃.24h.恢复室温后.能正常使用牢国度 无脱落性能指标 防水性能(防水型) 无明显印痕
4.3卫生指标
卫生指标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卫生指标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CFU/g 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CFU/g粪大肠菌群全黄色葡萄球菌钢绿假单胞菌 符合(化妆品卫生规范)规定g铅 mg/kg汞mg/kg弹mg/kg
4.4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规定.
4.5包装外观要求
应符合QB/T1685 的规定.
5试验方法
5.1感官指标
5.1.1外观取一支试样并挖去内塞后,取内装物在室温和非阳光直射下目测观察.
5.1.2色泽
取一支试样并挖去内塞后,取内装物在室湿和非阳光直射下目测观察.
5.1.3气味
噢觉鉴别.
5.2理化指标
5.2.1pH值
按GB/T13531.1稀释法测定.
5.2.2耐热
5.2.2.1仪器
恒温培养箱:温控精度土1℃.
5.2.2.2操作程序
预先将恒温培养箱调节到(40士1)C,将包装完整的试样置于恒温培养箱内,24h后取出,恢复至室温,并按正常使用方法进行观察.
5.2.3耐寒
5.2.3.1仪器
冰箱:温控精度士2℃
5.2.3.2操作程序
预先将冰箱调节到-10℃C~-5℃,将包装完整的试样置于冰箱内,24h后取出,恢复至室温,并按正常使用方法进行观察.
5.3性能指标
5.3.1牢固度
5.3.1.1材料
测试所需材料如下:
a)秒表;b)无染烫头发或人造纤维制成的假睫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