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7575-2011
化妆笔、化妆笔芯
Cosmetic pencil and cartridge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玫琳凯(中国)有限公司、杭州珀莱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永青化妆品有限公司、上海市日用化学工业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乔桑、龙炳华、彭静、李光明、沈敏、黄金飞、蒋丽刚、康薇、陈靖.
化妆笔、化妆笔芯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妆笔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由各种油、脂、蜡、粉类原料与颜料配制,经过研磨挤压、成型或其他方式制成的用于状的化妆笔. 人体表面的美容化妆笔和化妆笔芯,如眼线笔、眉笔、眼影笔、唇线笔、遮瑕笔等,不适用于内装物为液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296.3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GB/T22731日用香精 QB/T1684化妆品检验规则QB/T1685化妆品产品包装外观要求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化妆品卫生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文适用于本文件.
3. 1活动型化妆笔mechanical cosmeticpencil通过旋转或按压(挤压)等外力方式输出笔芯后使用的化妆笔.
3.2活动型化妆笔芯cartridge
配套活动型化妆笔使用的,通过旋转或按压(挤压)等外力方式输出的部分.
3.3 非活动型化妆笔unmechanical cosmeticpencil需去除笔芯外包裹材料后使用的化妆笔.
4分类
化妆笔按其使用方式不同分为非活动型化妆笔和活动型化妆笔.
5要求
5.1使用的原料
应符合《化妆品卫生规范》的规定.使用的香精应符合GB/T22731的要求.
5.2感官指标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官指标
指标要求指标名称 活动型化妆笔、非活动型化妆笔 活动型化妆笔芯笔芯外观 笔芯无断袋、无明显气孔及异色斑点笔杆外观 笔杆表面若有漆膜或涂层,应均匀一致,无脱落、开裂:笔杆标志字迹清晰,易辨认色泽 符合规定色泽注:在不影响产品使用性能的情况下,蜡基化妆笔笔芯表面允许出现霜状蜡结品. 气味 符合规定香气、无异味
5.3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理化指标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活动型化妆笔、活动型化妆笔芯 非活动型化妆笔使用性能 输芯性能良好:笔芯涂抹效果良好 笔芯外包裹材料能容易去除:笔芯涂抹效谢热 (45±1)℃C保持24h恢复至室银后无明显性状变化能正常使用 果良好耐寒 -10C~一5℃保持24h-恢复至室温后无明显性状变化能正常使用
5.4卫生指标
卫生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卫生指标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CFU/g 菌落总数霉菌和醇母菌总数CFU/g 类大新菌群符合(化妆品卫生规范)规定金黄色葡萄球菌钢绿假单胞菌
表3(续)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mg/kg弹mg/kg 符合(化妆品卫生规范)规定秉mg/kg
5.5净含量
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规定.
6试验方法
6.1感官指标
6.1.1笔芯外观
取试样在室温和非阳光直射下对笔芯裸露部分目测观察.
按产品输芯方式,输出整个笔芯后,在室温和非阳光直射下对整个笔芯目测观察.
在室温和非阳光直射下对整个笔芯目测观察.
6.1.2笔杆外观
6.1.2.1笔杆漆膜、涂层
6.1.2.1.1仪器
测试所需仪器如下:a)恒温培养箱:温控精度士1℃:b)冰箱:温控精度土2℃
6.1.2.1.2操作程序
将试样置于(45土1)C的恒温培养箱内,30min后取出,置于室温(20土2)℃C,相对湿度50%~65%的室内30min,然后再将试样密封于塑料袋中,置于一10°℃~一5C的冰箱内恒温30min,取出试样,在室温条件下检查试样笔杆漆膜、涂层是否均匀一致,有无脱落、开裂现象.
6.1.2.2笔杆标志字迹
取试样在室温和非阳光直射下目测观察.